关于对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4-08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对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2号)精神,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残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向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了7名全国自强模范人选、2名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审推荐工作报告等推荐材料进行了初审,确定了我省的正式推荐对象(周明炎等6人为全国自强模范人选、周华1人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名单见附件1),并反馈给了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按照《关于评选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2号)的要求,对周明炎等6名全国自强模范推荐人选、周华1名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4年4月8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14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 颢(电话:027-87363923)
黄小为(电话:027-87235687)
电子信箱:hbclzlc@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5号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组 织联络处(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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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