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发〔2014〕23 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6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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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发〔2014〕23 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特教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特教事业,推进特教师资队伍建设,中国残联、教育部与交通银行协商,决定2014年继续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设立“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为做好我省2014年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特教学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特教学院(专业)、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在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教育局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省残联根据各地上报情况会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评选,推荐7名同志为我省“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人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与要求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
3、从事特教工作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教工龄较长的教师;优先评选农村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教教师。
4、以推荐一线特教教师为主,校(院)长等教育管理人员不超过候选人数的10%。
5、曾获得过“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的不得再推荐。
三、表彰奖励方式
授予获奖人员证书,每人颁发奖金5000人民币。
四、评选推荐办法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会同教育局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候选人名单,填写《2014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先进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感人,特别突出的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候选人登记表”请用 A4纸打印,一式四份,于2014年4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残联教就处和省教育厅基教处(各2份),同期报送电子文档,逾期视为放弃。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残联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实事求是,民主评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候选人要在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
3、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评选表彰特教教师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4、各地要将优秀特教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与“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与地方交通银行密切合作,结合“全国助残日”、“教师节”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做好优秀特教教师评选宣传工作。请将地方媒体相关宣传报道汇总,同期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 田李莲 电话:(027)87363296
电子邮箱:tianlilian@126.com
省教育厅基教处 电话:(027)87328082
电子邮箱:2478582367@qq.com
附件:2014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