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鄂残联发〔2013〕86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仁爱家和杯”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6 来源:辅具中心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发201386


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仁爱家和杯”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和鼓励全省辅助器具科研创新工作,挖掘社会上蕴藏的辅助器具设计创新思想和优秀作品,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武汉理工大学决定联合举办湖北首届“仁爱家和杯”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赛以省政府关于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指导,通过大赛的方式,反映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展示创新能力,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快乐的生活态度,吸引更多人士参与助残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通过对创意产品设计实施的评审,引导生产企业与参赛作品进行产业化对接。

二、大赛主题

创新、参与、共享、发展

三、参赛资格

(一)参赛范围

1、大学生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2、社会组。各级残联系统、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使用者及业余设计爱好者、公益机构、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及生产机构、医疗器械厂商、各大院校教师、社会爱心人士均可参加。

(二)参赛形式

允许以单位、团队和个人形式参赛。各团队需指定1名主要作者担任负责人,不同项目需有不同负责人;如团队是由不同单位组成,该设计作品也须指定一名主要作者担任负责人。

(三)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情况

1.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2.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提交的内容不健康;

5.提交的参赛方案缺乏最基本的可行性。

四、大赛时间

本届大赛于10月启动, 201311-20143月为宣传、征集阶段;20144月份组织筛选初评;5月组织终评、颁奖,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期间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同期举办辅助器具大赛论坛。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311月至20143月为报名初选阶段(发布大赛信息;接受报名;收集和整理作品;进行筛选)。

(二)4月为作品初审阶段(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终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三)5月:

1、大赛颁奖仪式,为获奖作者颁奖;

2、大赛获奖作品在国内辅助器具博览会期间设专门展台展示

3、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期间设立辅助器具分论坛,邀请有关专家、创新大赛获奖作者和相关企业参加。

五、参赛作品类型、分类、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的类型包括:用于改善和补偿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就业、健身娱乐以及身体功能训练等辅助器具。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实用新型类、创意设计类二种。其中,实用新型类分为创新型和改进型。同时,为了表彰组织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大赛组委会设集体荣誉奖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对于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集体荣誉奖除外)。

1.实用新型类作品

1)创新型参赛作品:要求作品是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而设计,具有原创性设计,可以推广,能够补偿残缺功能,给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带来方便的各类辅助器具设计作品。作品应有实物。

2)改进型参赛作品:要求作品在基于现有的辅助器具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性设计,使辅助器具实用性能更加突出,适应面更广,能够给使用者带来方便。作品应有实物。

2.创意设计类作品

要求是通过自己的创意和探索完成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创作品。这类作品可不提供实物样品。

(三)注意事项

1.参赛报名要求

1)大学生组以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为单位,将设计作品报送到大赛组委会,也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报送组委会;

2)残联系统的个人或单位参赛的,以市、县残联为单位将设计作品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3)企业、研究机构、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参赛,可以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4)每件参赛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限报3件作品;

5)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不负责回寄参赛作品;

6)参赛作品应未参加过其他比赛,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参赛作者应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相关资料在一定范围公开,编入大赛作品汇编。

2.作品报送时间和办法

1)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331日,以邮戳为准;作品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040号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邮编:430063;(请注明:湖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刘骏(13986041433)王翔(027-87128630)

电子邮箱:whlgcljd@163.com

2)作品可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寄出,也可专人送达和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

3.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填报“选送作品清单(附件一)”,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2)报“选送作品登记表(附件二)”,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3)作品的影像资料须提交电子邮件或邮寄“参赛作品光盘(一件作品一张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其中参赛的作品如需作者本人提供实物并安装调试的,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四)报送资料要求

参赛作品名称应简单、直观、明确,不得出现品牌、商标、型号等附加文字。

实用新型类参赛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提供影像资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资料中要有所改进或设计产品的实物演示、不得出现作者或单位名称,重要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说明;相关设计原理、制作流程等文档资料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创意设计类参赛作品可提交设计方案或作品设计说明书(用A4纸打印)、三维动画演示视频以及能够说明作品的相关图纸。

(五)对作品设计的要求

报送类别不作限定,一件整体设计为一个标准参赛作品。在整体设计、适用程度、技术规范、外观效果和创新性等方面应符合下述要求。

1.要体现以残疾人为本理念。作品以帮助解决残疾人、老年人对辅助器具特殊需要,提高他们生活质量,更好参与社会生活为出发点,以展示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实现功能恢复、残疾康复等方面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为目标。

2.要充分考虑使用对象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创新设计的作品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参与社会等方面实际需要,既要考虑部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特异性方面的特殊要求,也要考虑作品适用面。

3.作品要具有推广和实用价值。所有作品在原理、方案、结构、造型等方面体现创新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科学性的同时,应具备实用性,有推广价值。

六、主办、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武汉理工大学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

研究基地

(三)协办单位:仁爱家和(北京)康复辅具科技有限

公司

(四)特别支持单位: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五)大赛组委会

  问:陈振声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主任

  任:陶慧芬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主任: 余学敏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郑春白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熊新发  省残联副理事长

张联盟  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

邱观建  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

研究基地主任

    省残联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任:    熊新发(兼)

常务副主任:江传曾 省残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徐明辉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任

            李先明 省残联计财处处长

  靓 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

  员:    唐利娟、张勇、王翔、胡明皓、刘骏

七、参赛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大赛评审规则,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包括残疾人代表)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1.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

2)评审实行回避和保密原则。

3)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开展工作,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和全体评审专家签字后生效。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评审要求与程序

大赛的评审包括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4月上旬开始进行初评,4月底完成终评。参赛作品按实用新型类(创新型)、实用新型类(改进型)、创意设计类分别进行评审。

1)初评评审:专家组审阅参赛作品材料,一件整体设计为一个标准参赛作品,在整体设计、适用程度、技术规律、外观效果和创新性等方面应符合有关要求。依据评审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予以分类。

2)终评评审: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综合打分的测评过程。首先,专家审阅材料,了解设计作品的基本情况,然后根据评审规则对设计者的参赛作品从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完整性几个方面进行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最终将评审专家的评审数据统计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作品获奖等次。

3)集体荣誉奖评审:从参加终评的项目中评出,依据参与大赛的组织工作情况,提供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评比,由大赛组委会评选。

(二)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从参赛的实用新型类中评比出实用新型类创新型、改进型、创意设计类奖项若干名。为了表彰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集体,同时设集体荣誉奖若干名。

1.各类奖项如下

1)实用新型类(创新型)

    “仁爱家和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实用新型类(改进型)

     最佳改进型奖、优秀改进型奖

3)创意设计类

     最佳创意奖、优秀设计作品奖

4)集体荣誉奖

2.证书和奖牌

大赛组委会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并发放相应奖金(集体荣誉奖除外);为集体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八、公示和质疑                                                                                                          

(一)大赛在评审结束后一个月内,大赛组委会将在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hbdpf.org.cn上公布获奖作品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自大赛获奖名单发布日起5日内为公示期。

(二)公示期内,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获奖者的质疑和投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料。超过公示期的投诉或匿名投诉不予受理。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九、颁奖、展示和论坛

组委会领导为大赛获奖者个人或者团体颁发证书;推荐优秀作品在中国福祉博览会期间展示辅具创新设计大赛作品;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期间举办辅具创新设计大赛论坛(详细情况另行通知)。

十、大赛声明

(一)获奖的参赛者可通过大赛指定网站建立交流平台,用于创意展示和网友交流;交流内容应积极健康,脱离功利色彩。在任何情况下,大赛组委会均不对也不应被认为或判定为对参赛者网站交流的内容和信息、以及访问者与参赛者发表的评论负责。参赛者应对检查和监督其交流的内容、信息和评论自行负责,并保证这些内容、信息和评论是真实、合法并为法律所允许的。

(二)为充分鼓励部分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朋友的优秀创意,评审阶段均将为其保留一定数量的名额,并适时给予跟踪。

(三)主办单位经参赛者授权享有对获奖作品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转让、生产、展示、出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

(四)任何涉嫌作弊行为,一经查出,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回寄参赛作品,并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收藏。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参赛作品

(六)大赛重要信息和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残联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七)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