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残工委发〔2013〕10号
关于印发《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政残工委发〔2013〕10号
关于印发《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
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工委:
为进一步掌握我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在全省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现将《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残工委办公室。
附件: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方案
湖北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方案
为了解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推进湖北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湖北省残联开展了本次调查。为顺利完成调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与任务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分析湖北省残疾人状况的变化,预测发展趋势,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评估《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状况以及为实现湖北省残疾人小康工程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的组织领导
调查工作在湖北省残工委领导下进行。各市(州)、县(市、区)残工委和调查队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调查范围与对象
调查范围为湖北省内。调查对象为湖北省内持证与未持证残疾人,以持证残疾人为主。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状况。调查问卷由湖北省残联与武汉理工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负责修订后统一印刷下发。
五、调查人员组成及培训
市级残联明确部门分工,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基层调查员由县(区)残联安排有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社区和村居委会干部担任陪调员。
由湖北省残联与武汉理工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承担培训。每个市、县(区)抽调3至5人参与问卷调查、数据录入的培训。
六、调查的主要实施步骤
(一)技术准备
修订调查方案、编写调查工作手册、印制调查问卷、组织调查人员的培训。
(二)调查实施
组织调查人员入户访问,填写调查问卷、复查、编码、各级调查办公室组织进行质量控制,分级进行质量验收、上报。
(三)数据处理
湖北省残联委托武汉理工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组织调查数据录入和数据处理、建立调查数据库。
(四)分析研究
湖北省残工委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完成调查报告。
七、经费
调查经费由专项经费列支,省、市、县分级负担,省对市县给于适当补贴。经费主要用于制定调查方案、数据库软件开发、问卷设计和编辑工作手册、调查人员培训、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分析研究、入户调查费、问卷和资料印制及组织协调等费用。
八、工作进度安排
2013年9月底前,湖北省调查办公室完成修改调查方案、问卷及指标解释。
2013年10月,完成省级培训,发放调查问卷,县(区)级残联负责组织对调查对象进行摸底,编制本区域调查对象名录。
2013年11月,市县区组织调查队,分级开展培训。
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入户访问、参照本区域调查底册填写调查问卷,对调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2014年5月,各县(区)级残联对填报的调查问卷进行审核、填写调查资料交接单,完成上报。湖北省调查办指派专人负责答疑。
2014年6月,湖北省调查办组织问卷清点,验收。对差错率超过验收标准的将退回重新返工。各市调查问卷的差错率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差错率标准按照2012年中残联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标准执行。
2014年7至于2014年9月,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完成数据复核、数据汇总以及编程统计分析。
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完成湖北省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基本需求调查报告,邀请国内相关专家召开论证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与表彰大会。
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