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鄂残联办发〔2013〕80号

关于上报省市合作共建协议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3〕80号

关于上报省市合作共建协议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

 

襄阳、荆州、孝感、鄂州、黄冈、咸宁、恩施州残联:

自2009年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残联签署《共同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试验区协议》以来,省残联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体系,坚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发展,分类指导,支持和推动各市州残疾人事业发展,先后与部分市(州)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有关协议。为了全面了解各地落实协议情况,奖励工作突出市州残联,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省残联近期拟召开省市共建座谈会,请各地对省残联与各地签署的共建协议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要求如下:

一、自查报告内容

自查报告包括省残联与各地政府签署协议的落实情况,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1、各地党委政府出台的具体惠残政策。

2、残疾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3、残疾人事业政府投入情况。

4、签署协议以来各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和具体协议项目落实情况。

5、落实协议的未完成工作的计划。

6、加强共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于11月25日前以电子版和文字版两种形式上报省残联办公室,并附上协议复印件。

联 系 人:王改民    027-87275005

电子邮箱:wanggaimin@126.com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