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发〔2013〕64号
关于2012年度全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9-16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发〔2013〕64号
关于2012年度全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提高各级残联统计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根据《湖北省残联系统统计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省残联对2012年度全省各市州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
在各级残联的支持和配合下,2012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审核任务基本顺利完成,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工作及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服务。
(一)年报
除个别残联外,各市州残联基本按时上报数据并通过逻辑审核,其中15个市州残联的数据合理性和有效性审核错误率在10%以内。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鄂州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残联的年报数据质量较高,填报综合情况较好。
各级残联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中期评估工作及时提供数据,全省残联基本按时报送。
(二)快报
大部分残联按时报送并实现数据逻辑审核合格;其中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孝感市、鄂州市、咸宁市、十堰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残联数据审核一次性通过。
二、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
2012年度,所有基层单位开展了网络系统台帐填报工作,台账与年报数据核对一致率达到85%以上,但有极个别地方填报不完善和报送不及时。综合台账数据采集、报送和数据质量,台帐工作填报较好的为黄石市、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鄂州市、十堰市、天门市残联。
全省各市州残联台账数据质量整体与往年相比有所提高,15个市州残联按时报送。
综合我省统计报表、业务台帐、统计报表评价得分率与执行情况等各项工作,统计工作取得较好成果的为:黄石市、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鄂州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十堰市、咸宁市的统计工作较上年取得较大进步。武汉市、黄冈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在上报时间和数据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
特此通报。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