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发〔2013〕30号
关于申报湖北省“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发〔2013〕30号
关于申报湖北省“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龙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水平、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经与省体育局协商,我们计划在全省各地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并配发健身器材。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残联限报1个,被推荐的单位应选择残疾人相对集中并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托养中心。
二、申报“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的服务设施应当已经建成,具备基本的无障碍通行条件。
三、安装场地要求在室外,场地开阔,适合残疾人开展健身项目和活动,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地面不应是水泥地。
四、配备至少1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或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宣传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健身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面向周边残疾人提供免费公益健身服务。
联系人:省残联宣文处 王定彦
联系电话:027--87363931
附件: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申报表。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附件:
湖北省“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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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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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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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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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受 赠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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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受赠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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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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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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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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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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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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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 无障碍条件 |
是 □ 否 □ |
是否有 专人管理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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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 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
是 □ 否 □ |
估测受益 残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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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单位简要介绍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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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印章) 受赠单位(印章)
2013年5月21日
(申请受赠单位如有图片、视频等资料,也可一并附上)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