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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发〔2013〕30号

关于申报湖北省“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330

关于申报湖北省“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龙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水平、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经与省体育局协商,我们计划在全省各地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并配发健身器材。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残联限报1个,被推荐的单位应选择残疾人相对集中并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托养中心。

二、申报“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示范点的服务设施应当已经建成,具备基本的无障碍通行条件。

三、安装场地要求在室外,场地开阔,适合残疾人开展健身项目和活动,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地面不应是水泥地。

四、配备至少1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或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宣传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健身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面向周边残疾人提供免费公益健身服务。

联系人:省残联宣文处  王定彦

联系电话:027--87363931

附件: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申报表。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521

附件:

湖北省“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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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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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  编)

安装场所面积(㎡)

是否具备

无障碍条件

 

 

是否有

专人管理

 

 

是否配备

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估测受益

残疾人数

受赠单位简要介绍

(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印章)       受赠单位(印章)

          2013521

(申请受赠单位如有图片、视频等资料,也可一并附上)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35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