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鄂残联办发 2013 6 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我省残疾人运动员虽然取得了15金、22银、8铜的成绩,在2012年伦敦残奥会上,我省运动员获得1金3银2铜得成绩,但从趋势上看,我省残疾人体育成绩明显下滑,究其原因,残疾人运动员青黄不接是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我们将在全省开展大规模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所有到达最低残疾标准的适龄残疾人,包括各初中、高中及大中专院校在校残疾学生、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残疾职工。
二、选拔条件
年龄在13——18岁,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有运动潜质、愿意从事体育运动的残疾人,特别优秀或有培养价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选拔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羽毛球
四、残疾类别
肢体残疾、听力言语残疾、视力残疾
五、选拔程序
1、各县、市、区残联先期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2、省残联与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协商选拔的具体时间。
3、省残联组织专家赴各县市区选拔。
选拔残疾人运动员与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息息相关,望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残疾人参加选拔工作,提前筛选出预选对象。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