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发〔2012〕118号
关于在201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9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发〔2012〕118号
关于在201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
贫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2013年春节将至,为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切实送达残疾人,使广大贫困残疾人能够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级残联要紧紧依靠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走访慰问残疾人作为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内容。要重点保障贫困残疾人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好贫困残疾人节日期间的困难。
二、全省对3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按户平200元起的标准进行慰问,由各级残联具体组织落实(任务分配表附后)。
三、各级残联要积极制定走访慰问活动方案,争取纳入当地政府的总体方案之中。确定慰问对象和慰问标准,统一筹措资金,对重残户、一家多残户、特困残疾户等进行重点走访慰问。
四、组织社会福利企业、自强创业基地、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等集中安排残疾人的单位,开展联欢和慰问困难残疾职工活动,保障不能返乡过节的残疾职工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五、各地要按照要求抓紧做好“阳光家园计划”的落实工作,并在春节前将已确定为居家托养对象的13400名残疾人的托养补贴经费全部发放到人。
六、各级残联要在慰问活动结束后,于2013年2月底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省残联教就处(联系人:徐明辉,973793604@qq.com)。
附件:湖北省2013年春节前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任务
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 湖北省2013年春节前夕走访慰问 贫困残疾人任务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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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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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合 计 |
备 注 |
合 计 |
30000 |
按户平200元起的标准进行慰问,由各级残联筹措资金并组织落实。 |
武汉市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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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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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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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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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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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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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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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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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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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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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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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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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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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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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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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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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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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钢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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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油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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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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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有色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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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新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