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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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发〔2012〕118号

关于在201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9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2118

关于在201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

贫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2013年春节将至,为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切实送达残疾人,使广大贫困残疾人能够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级残联要紧紧依靠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走访慰问残疾人作为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内容。要重点保障贫困残疾人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好贫困残疾人节日期间的困难。

二、全省对3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按户平200元起的标准进行慰问,由各级残联具体组织落实(任务分配表附后)。

三、各级残联要积极制定走访慰问活动方案,争取纳入当地政府的总体方案之中。确定慰问对象和慰问标准,统一筹措资金,对重残户、一家多残户、特困残疾户等进行重点走访慰问。

四、组织社会福利企业、自强创业基地、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等集中安排残疾人的单位,开展联欢和慰问困难残疾职工活动,保障不能返乡过节的残疾职工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五、各地要按照要求抓紧做好“阳光家园计划”的落实工作,并在春节前将已确定为居家托养对象的13400名残疾人的托养补贴经费全部发放到人。

六、各级残联要在慰问活动结束后,于20132月底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省残联教就处(联系人:徐明辉,973793604@qq.com)。

附件:湖北省2013年春节前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任务

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1212日印发

附件:

湖北省2013年春节前夕走访慰问           贫困残疾人任务分配表

               单位:户

项目单位

  

备 注

 

30000

按户平200元起的标准进行慰问,由各级残联筹措资金并组织落实。

武汉市

3000

黄石市

1500

鄂州市

500

宜昌市

3000

襄樊市

2800

黄冈市

3000

荆门市

2000

荆州市

2300

孝感市

2500

咸宁市

2000

十堰市

2200

恩施州

2200

随州市

800

潜江市

500

天门市

500

仙桃市

500

神农架

200

武 钢

200

江汉油田

100

东风汽车公司

100

大冶有色

50

华 新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