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发〔2012〕108号
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的通知》(残联〔2012〕77号)和残联厅〔2012〕1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残联迅速组织,认真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是残联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示精神,探索加强和创新残联组织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全国范围内残疾人社会组织状况及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旨在“十二五”时期为规范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基础依据。请各地残联领导高度重视,克服各种困难,迅速组织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做好宣传工作。此次调查范围广,涉及残联系统内外的残疾人社会组织。特别是残联系统外的残疾人社会组织,过去我们关注不够,掌握情况不多,性质复杂,地域分布广泛,请各地残联尽可能做好宣传工作,对已经掌握情况的残疾人社会组织一定要通知到户,组织填报,尚未掌握情况的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而告之,提高社会知晓度,尽量提高填报率。
三、要扎实做好填报工作。为做好这次调查工作,中国残联专门开辟了在线填报系统,各地残联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在线填报。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社会组织要应报尽报,不留死角;残联系统外的残疾人社会组织要广泛宣传,及时通知,督促填报,尽可能提高填报率。各级残联要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社会组织填报工作,及时掌握填报动态情况,统筹组织协调,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在线填报工作任务。
四、要及时上报情况。各地在组织填报过程中有什么情况,请及时与省残联联系,我们将加强沟通协调。同时,也请各地及时上报填报进展情况,工作结束时,要及时上报工作完成情况。省里对完成好的市(州)予以通报。在填报工作中,请各地残联注意收集整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规定,对残疾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举措,被当地政府纳入社会管理试点以及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如有现成政策规定、管理举措,连同工作完成情况,请及时上报省残联组联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芳 027-87363532(传真号)
邮箱地址:hbclzlc@yahoo.com.cn
附件:1.残联〔2012〕77号
2.残联厅〔2012〕122号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制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