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发〔2012〕95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3 来源: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发〔2012〕95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按照中国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定于11月26日在汉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12年11月26日下午报到,27-29日培训,30日离会。
地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宾馆(简称“高法宾馆”,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西门对面)
二、人员
参训人员从各市州、县(市、区)、街办(乡镇)残联体育工作人员、特教学校体育老师、残疾人运动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工作人员、残疾人体育健身志愿者中推选产生。具体培训名额见附表。
参加培训人员将承担本市、县(市、区)、街办(乡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应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责任心,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应从事残疾人工作或残疾人体育工作两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根据《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和残疾人健身指导工作需要,讲解工作规范、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指导方法、活动组织方法,讲授残疾人运动员医学分级基本知识。
具体课时安排为:
时 间 |
授课内容 |
地 点 |
26日13:30—17:30 |
学员报到 |
高法宾馆 |
欢迎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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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8:00——8:30 |
班委、工作人员及学员见面会 |
第一报告厅 |
27日8:30—9:00 |
培训班开班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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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9:00—11:30 |
全民健身条例解读与残疾人体育发展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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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14:30—17:30 |
运动处方与慢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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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8:00—11:30 |
体育健身锻炼基础知识及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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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14:30—17:30 |
残疾人文化活动 与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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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8:00—11:30 |
残疾人体育运动医学分级知识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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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14:30—16:30 |
分组讨论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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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16:50—17:30 |
结业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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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 |
离 会 |
高法宾馆 |
四、考核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经费
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承担;培训期间食宿和资料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地残联做好学员推荐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报名及报到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市州残联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带队。
2、请各地残联推荐学员时,把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与推动残奥运动、聋奥运动、特奥运动相结合,确保培训学员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
3、学员报到时请携带2张2寸免冠彩照。
4、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培训班回执报省残联宣文处。
联系人:高文奇
电 话:027-87363931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
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数 量 |
武汉市 |
21 |
黄石市 |
9 |
襄阳市 |
12 |
十堰市 |
12 |
荆州市 |
12 |
宜昌市 |
17 |
荆门市 |
8 |
鄂州市 |
6 |
孝感市 |
10 |
黄冈市 |
13 |
咸宁市 |
9 |
随州市 |
6 |
恩施州 |
12 |
仙桃市 |
2 |
潜江市 |
2 |
天门市 |
2 |
神农架林区 |
2 |
武钢 |
1 |
东风 |
1 |
华新 |
1 |
大冶有色 |
1 |
江汉油田 |
1 |
合 计 |
160 |
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报单位: 填报时间:
学员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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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制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