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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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发〔2012〕95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3 来源: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2〕95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按照中国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定于11月26日在汉举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12年11月26日下午报到,27-29日培训,30日离会。

地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宾馆(简称“高法宾馆”,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西门对面)

二、人员

    参训人员从各市州、县(市、区)、街办(乡镇)残联体育工作人员、特教学校体育老师、残疾人运动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工作人员、残疾人体育健身志愿者中推选产生。具体培训名额见附表。

参加培训人员将承担本市、县(市、区)、街办(乡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应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责任心,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应从事残疾人工作或残疾人体育工作两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根据《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和残疾人健身指导工作需要,讲解工作规范、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指导方法、活动组织方法,讲授残疾人运动员医学分级基本知识。

具体课时安排为:

时   间

授课内容

地  点

26日13:30—17:30

学员报到

高法宾馆

欢迎晚宴

27日8:00——8:30

班委、工作人员及学员见面会

第一报告厅

27日8:30—9:00

培训班开班仪式

27日9:00—11:30

全民健身条例解读与残疾人体育发展概况

27日14:30—17:30

运动处方与慢性疾病

28日8:00—11:30

体育健身锻炼基础知识及指导

28日14:30—17:30

残疾人文化活动

与指导

29日8:00—11:30

残疾人体育运动医学分级知识简介

29日14:30—16:30

分组讨论交流

29日16:50—17:30

结业典礼

30日上午

离 会

高法宾馆

四、考核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经费

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承担;培训期间食宿和资料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地残联做好学员推荐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报名及报到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市州残联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带队。

2、请各地残联推荐学员时,把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与推动残奥运动、聋奥运动、特奥运动相结合,确保培训学员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

3、学员报到时请携带2张2寸免冠彩照。

4、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培训班回执报省残联宣文处。

联系人:高文奇

电  话:027-87363931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

   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数 量

武汉市

21

黄石市

9

襄阳市

12

十堰市

12

荆州市

12

宜昌市

17

荆门市

8

鄂州市

6

孝感市

10

黄冈市

13

咸宁市

9

随州市

6

恩施州

12

仙桃市

2

潜江市

2

天门市

2

神农架林区

2

武钢

1

东风

1

华新

1

大冶有色

1

江汉油田

1

合 计

160

湖北省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报单位:                         填报时间:

学员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制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