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残联办发〔2012〕96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联“行业之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鄂残联办发〔2012〕96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残联“行业之歌”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各专门协会,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促进全省残疾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增强残联系统凝聚力,提升残联形象,省残联决定在全省残联系统组织开展湖北省残联“行业之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导向正确,体现残联特色,彰显残疾人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
2、作品要主题突出,内容感人,语言简洁流畅,感染力强。
3、作品要符合歌曲创作规律,节奏感强,旋律明快。
4、歌曲名称可自行拟定。
5、歌词创作和完整的歌曲创作作品均可参赛。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篇,奖金2000元;二等奖作品2篇,奖金1500元;三等奖作品3篇,奖金1000元。优胜奖若干名(根据投稿数量定),组织奖3名。
三、活动要求
1、各地各级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集活动,各地各级残联组织参赛作品不少于1篇,11月30日前由各地残联打印成文字稿并盖章,连同作品电子版一并报送省残联机关党委。
3、省残联将专门组建“行业之歌”评审小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对组织得力、参赛作品数量多、质量优秀的单位颁发组织奖,获奖作品将结集编印成册。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
联系人:何莉莉
电 话:027—87813982
邮 箱: 710674346@qq.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