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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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残联办发〔2012〕64号

关于上报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264

关于上报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对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进行生活救助。对这部分残疾人进行生活救助,既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又能激励广大残疾人为建设湖北做贡献。为摸清我省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基本情况,便于下一步对他们进行生活救助,现需各地上报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现将在资料上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说明如下:

一、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的界定

(一)在国际重大赛事(残奥会、特奥会、远南运动会、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奖;在国际残疾人特殊艺术表演中获得大奖的困难残疾人。

(二)在国内重大赛事(残运会、技能大赛、文艺汇演)中获得金奖、大奖的困难残疾人。

(三)获得国家级、省级自强模范荣誉称号的困难残疾人。

上述困难残疾人是指: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一家有2个以上的残疾人或家庭负担特别重的对象。

二、上报对象除需填报相关表格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获金奖、大奖的证书复印材料;

——获自强模范的证书、文件复印件;

——所在村组、社区提供的困难证明;

——残疾人证复印件;

——个人银行卡账号。

各地须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实上报上述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做好统计工作并于713日前将材料上报省残联教育就业处。

联 系 人:黄艳艳

联系电话:027-87814476

附件:1、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登记表

2、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汇总表

 

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登记表

县(市)

姓 名

性别

年龄

残疾类别

残疾程度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

残疾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特殊贡献

和获奖情况

困 难

情 况

说 明

1、是否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重大疾病

3、是否一户多残

县 市

残 联

意 见

注:此表于713日前报省残联教就处。

主题词:残疾人  特殊贡献  通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628日印发


附件2

有特殊贡献的困难残疾人情况汇总表

县(市)

姓名

残疾类别

     

家 庭 住 址

联系电话

银 行 卡 号

国际重大赛

事中获奖

国内重大赛

事中获奖

省 级

自强模范

填表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