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大检查《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4-05-09 来源:黄石港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黄石市黄石港区人大法工委的安排,5月8日,黄石港区人大一行18人,对黄石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南岳社区实地考察了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残疾人社区康复室、活动室以及残疾人书画作品展示厅,查看了黄石港区阳光家园日间照料中心。黄石港区残工委副主任、区残联理事长徐维斗代表区政府,从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基本做法、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相关建议五个部分,向检查组汇报了黄石港区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黄石港区副区长黄又平就如何更好地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谈了“四个进一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组织建设力度,在班子建设、专委队伍、服务网络等方面实现加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残疾人事业的局面更加广泛。
随后,区人大各位副主任、法工委委员们围绕《残疾人保障法》,对黄石港区区政府在残疾人组织建设、政策落实、班子配备、扶贫保障、社区康复、教育就业、残保金征收、无障碍设施、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发挥、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
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天維作了总结性讲话。他说,近年来黄石港区通过“三个加强”、“四个延伸”、“五个率先”等措施,使残疾人事业有了显著发展,可谓政策执行好、工作特色强、业绩指标优、获得荣誉高,但在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不平衡、残疾人就业保障有加大空间、残疾人工作存在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发展中的问题。他建议区政府:一要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涉残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二要突出重点,在康复扩面、就业援助、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得更实更细更深;三要群策群力、部门协调,努力创造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局面;四要从思路、机制、理念、方法等方面更加积极地探索创新,提高执法的效力和效果;五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媒体等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大对涉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祥湖、曹庭湖、陈保英、黄朝旭等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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