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残联制定方便残疾人的措施
大冶市残联制定方便残疾人的措施
发布时间:2013-11-05 来源:大冶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把大冶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学习贯彻十八,争创发展新业绩,百强路上再进位学创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湖北省大冶市残联把一切为了残疾人着想,时刻方便残疾人,始终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残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方便残疾人的“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政务公开制、理事长接待日制”,等多项制度,方便残疾人。
一、实行限时办结制:残疾人来信来访,能立即答复的就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向理事长请示,经研究答复,最迟不能超过五个工作日。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的残疾人,第一个面见的残联工作者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能给予答复或解决问题的由首问责任人解决,不能答复的由首问责任人带领残疾人找相关人员帮其解决。首问责任人要自始至终对残疾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三、实行一次告知制:对来信来访的残疾人提出的所有问题,能一次告知的就一次告知,不能一次告知的经请示研究后,按限时办结告知残疾人,要始终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四、实行政务公开制:残联的职责、机构、股室分工、工作内容;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残疾人证的办证程序;上级下达的扶贫任务、项目、要求、规定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理事长接待日制:每周三下午为理事长接待日,由班子里三名正副理事长接待来访的残疾人,为其答疑解难。
通过这些制度、措施高效率地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抱着爱心、热心、耐心、细心去做残疾人工作,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丑恶现象,让残疾人时刻感受到残联的温暖,残联人的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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