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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残联实行“四个强化”确保残疾人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大冶市残联实行“四个强化”确保残疾人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3-10-11 来源:大冶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冶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预防、关爱、教育、管理并重,做到“四个强化”,妥善处理好全市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意识。及时组织召开市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以及专职委员会议,认真分析全市残疾人信访现状,强调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推介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奉献社会的典型,宣传国家各项助残扶残政策,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是强化排查化解。市残联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全力做好排查工作,对“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薄弱环节”的排查梳理工作,能解决的问题现场答复解决,暂无法解决的,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残联汇报。特别是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和代步问题、劳动关系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涉法涉诉等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化解。

三是强化信访接待。市残联机关信访接待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残疾人来访的各种合理诉求,做到热情接待,坚决杜绝因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而造成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稳控措施。市残联理事长对系统内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明确信访稳控责任,建立市残联信访联络员制度,对残疾人思想不稳的苗头性倾向及时预防,把工作做在前头,解决在萌芽状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与市信访、政法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残疾人信访动向,杜绝全市残疾人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等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