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出台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新政策
公安县出台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3-06-04 来源:公安县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长期以来,精神病人治疗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为了帮助贫困精神病人进行康复,提高本县重性精神患者的救治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公安县加大对贫困精神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精神病人纳入新型医疗保险系统,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形成精神病防治康复医疗救助的长效机制。
今年四月,公安县政府整合卫生、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资源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精神病患者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也大幅提高:新农合对象住院费用报销70%,每年定额补偿1000元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对象住院费用报销85%,门诊费用报销60%。同时,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享受大病救助政策,由该县民政和残联分别救助患者住院自费部分的60%和20%,剩余由患者个人承担。
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该县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福音,将大大减轻患者及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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