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残联在全县“创建品牌”和“双十佳”评选活动中荣获多项殊荣
长阳残联在全县“创建品牌”和“双十佳”评选活动中荣获多项殊荣
发布时间:2013-03-25 来源:长阳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至2012年,长阳在全县文明单位中开“打造文化品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和“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和“十佳文明服务标兵”(简称“双十佳”)创评活动中,长阳残联的“开展‘四送’ 残健共融”活动获优秀“创建品牌”荣誉称号;县残联办证服务大厅获“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陈懂翠同志获“十佳文明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自活动开展以来,长阳残联按照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策划,以为民创建、环境创建、长效创建为宗旨,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结合残联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扎实开展了系列优质服务活动。
“送科技、送服务、送康复、送培训”等“四送”科技助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为帮助残疾人朋友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县残联每年都组织医疗专家、辅助器具技师、律师和农艺技师等人员到各乡镇、各村开展“四送”的科技助残活动。活动期间为农户传授种植、养殖技术,发放科技读物;组织医疗服务队,对老百姓进行义诊服务,发放各种疾病预防资料;组织法律工作者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放有关法律知识、法律援助手册;县残联工作人员深入乡村为残疾人朋友免费检查和受理残疾人证审核;启动“大病关爱•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开展“康复服务乡村行”活动。由县残联理事长覃守甫同志、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覃芳蓉同志带队,由市残疾人辅具中心假肢安装技师、听力检测技师,市、县医生和残联工作人员组成康复乡村行志愿者服务队奔赴各乡镇、村庄开展免费检查视力、听力、适配辅助器具、安装假肢、白内障筛查、精神病患者康复指导等活动。该活动开展几年了让广大残疾人朋友受益,受到广大残疾人朋友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办证服务和执法服务规范化、精细化。 “一份服务就是一份真情”,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是县残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重要举措。县残联办证大厅安排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县多年从事残疾人工作二的同志具体负责,对来办证的残疾人送上一张椅子,端上一杯热茶,办好每一件事情;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前搀扶,代办填表等事宜;对听力不好的老年人,适当提高声音,放慢语速,使前来办事的人员感到宾至如归。每年还深入偏远的乡镇以及部分村集中评定,仅此一项为6000余名残疾人减少交通费、住宿费支出120多万元。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按照《湖北省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依法对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在全县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上门向相关用人单位耐心细致宣讲有关残疾人就业政策,让用人单位满心如意地为残疾人购买规定保险,让未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自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征收年年攀升,为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通过“创建品牌”和“双十佳”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残联的服务水平和文明形象,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自活动开展以来,长阳残联按照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策划,以为民创建、环境创建、长效创建为宗旨,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结合残联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扎实开展了系列优质服务活动。
“送科技、送服务、送康复、送培训”等“四送”科技助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为帮助残疾人朋友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县残联每年都组织医疗专家、辅助器具技师、律师和农艺技师等人员到各乡镇、各村开展“四送”的科技助残活动。活动期间为农户传授种植、养殖技术,发放科技读物;组织医疗服务队,对老百姓进行义诊服务,发放各种疾病预防资料;组织法律工作者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放有关法律知识、法律援助手册;县残联工作人员深入乡村为残疾人朋友免费检查和受理残疾人证审核;启动“大病关爱•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开展“康复服务乡村行”活动。由县残联理事长覃守甫同志、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覃芳蓉同志带队,由市残疾人辅具中心假肢安装技师、听力检测技师,市、县医生和残联工作人员组成康复乡村行志愿者服务队奔赴各乡镇、村庄开展免费检查视力、听力、适配辅助器具、安装假肢、白内障筛查、精神病患者康复指导等活动。该活动开展几年了让广大残疾人朋友受益,受到广大残疾人朋友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办证服务和执法服务规范化、精细化。 “一份服务就是一份真情”,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是县残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重要举措。县残联办证大厅安排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县多年从事残疾人工作二的同志具体负责,对来办证的残疾人送上一张椅子,端上一杯热茶,办好每一件事情;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前搀扶,代办填表等事宜;对听力不好的老年人,适当提高声音,放慢语速,使前来办事的人员感到宾至如归。每年还深入偏远的乡镇以及部分村集中评定,仅此一项为6000余名残疾人减少交通费、住宿费支出120多万元。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按照《湖北省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依法对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在全县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上门向相关用人单位耐心细致宣讲有关残疾人就业政策,让用人单位满心如意地为残疾人购买规定保险,让未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自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征收年年攀升,为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通过“创建品牌”和“双十佳”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残联的服务水平和文明形象,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