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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黄石港区加大残疾人保险体系建设力度为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黄石市黄石港区加大残疾人保险体系建设力度为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3-03-19 来源:黄石港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黄石港区残联日前证实,“为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已被黄石市黄石港区政府2013年10件实事之一。
        黄石港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力度,至2012年底,有2069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针对残疾人特殊要求,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医疗康复基本需求。取消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大病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2012年8月,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黄石港区制定了《黄石港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对经区残联认定的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区政府凭《残疾人证》为其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这项工作已列入2013年区政府10件实事之一。
        据悉,黄石港区残联经过认真筛查,已认定503人符合条件并将相关资料报送人社局,有望在2013年一季度前将保险证发放到重度残疾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