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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残联荣获全市“2012年度平安单位”

安陆市残联荣获全市“2012年度平安单位”

发布时间:2013-03-07 来源:安陆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2月28日,在安陆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上,安陆市残联被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市“2012年度平安单位”。
        近年来, 安陆市残联加大综治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在2012年度全市综治绩效考核工作中,名列前茅。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残联领导十分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把平安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打造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二是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将《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六五”普法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三是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各项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职责,同时加大综治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在单位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配备了消防器具。四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市委“四访促和谐”活动工作要求,市残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问题,使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