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残联荣获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沙市区残联荣获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2-25 来源:沙市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沙市区残联被沙市区委、沙市区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沙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残疾人对沙市区残联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成绩的肯定。
一年来,在沙市区委、沙市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沙市区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沙市区残联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单位的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尽心尽力履行工作职责,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沙市区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年来,在沙市区委、沙市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沙市区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沙市区残联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单位的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尽心尽力履行工作职责,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沙市区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