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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将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并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樊城区将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并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发布时间:2013-01-28 来源:襄阳市樊城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为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重度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和重点保障,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襄阳民办[2012]103号文件精神,切实将这项惠及我区重度残疾人的“爱心工程”办实、办好,樊城区民政局和残联于2013年元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将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重度残疾人被纳入低保并全额享受低保待遇。规定持有樊城区常住户口、襄阳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无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本人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重度残疾人家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本人未全额享受的,可以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区残联负责对重度残疾人的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