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残联举办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培训班
大冶市残联举办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01-06 来源:大冶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日前,大冶市残联举办了学习《实施办法》培训班。市残联党组、理事会成员,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各乡镇残联理事长、参加培训。培训班由副理事长郭西辉主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肖佳平主讲。
肖理事长结合了解到的《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协调、送审、审查、修订、通过、颁布等整个过程,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逐条逐款地解读了《实施办法》。通过辅导,培训人员对《实施办法》有深刻的认识、准确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培训结束时,市残联副理事长郭西辉同志要求全市残联系统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学习领会好《实施办法》,掌握具体政策;用好用活政策,协调各部门为残疾人争取更多特惠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尽快使惠及残疾人的利好政策落实。
肖理事长结合了解到的《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协调、送审、审查、修订、通过、颁布等整个过程,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逐条逐款地解读了《实施办法》。通过辅导,培训人员对《实施办法》有深刻的认识、准确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培训结束时,市残联副理事长郭西辉同志要求全市残联系统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学习领会好《实施办法》,掌握具体政策;用好用活政策,协调各部门为残疾人争取更多特惠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尽快使惠及残疾人的利好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