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残联六举措推进依法行政
宜都市残联六举措推进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2-12-21 来源:宜都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宜都市残联在市政府的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在六个方面。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及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0-6岁残疾儿童抢救康复工作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强化重大决策会议研究确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扩大会议和理事长会议的作用,对重大项目如为民办实事项目指标的下达,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通过党组会议和理事长会议研究后实施,建立并落实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对涉及残疾人生产、生活和相关利益的事项,在发文时尽可能使用规范性文件,或形成规章制度,并印编成册。需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残疾人政策文件,起草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文件规范。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办公室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今年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市档案局进行了备案备查。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阳光运行”。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市政府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残疾人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凡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畅通行政救助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和规范残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残联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残联抓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督办和反馈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残疾人信访案件的回访和检查落实机制。同时,督促残联机关部室和乡镇、街道残联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残联检查和视察了《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每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宜昌市和本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打算。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了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及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分表)和残联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岗位说明及流程图。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及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0-6岁残疾儿童抢救康复工作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强化重大决策会议研究确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扩大会议和理事长会议的作用,对重大项目如为民办实事项目指标的下达,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通过党组会议和理事长会议研究后实施,建立并落实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对涉及残疾人生产、生活和相关利益的事项,在发文时尽可能使用规范性文件,或形成规章制度,并印编成册。需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残疾人政策文件,起草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文件规范。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办公室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今年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市档案局进行了备案备查。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阳光运行”。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市政府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残疾人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凡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畅通行政救助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和规范残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残联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残联抓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督办和反馈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残疾人信访案件的回访和检查落实机制。同时,督促残联机关部室和乡镇、街道残联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残联检查和视察了《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每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宜昌市和本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打算。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了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及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分表)和残联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岗位说明及流程图。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