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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猇亭区出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宜昌猇亭区出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2-12-11 来源:宜昌猇亭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为了解决好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猇亭区出了帮助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台优惠政策。近日,各居(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网格员深入残疾人家中,宣传新的社会保障政策,并为出行不便的残疾人上门办理相关手续,让更多的残疾人及时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从2013年起,猇亭区取消了本辖区农村医疗保险,将全区参保居民全部纳入到城镇居民社保中。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和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政府按180元的标准全额给予补贴;一级、二级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政府按最低标准全额给予补贴。
      目前,猇亭区符合享受医疗保险补贴条件的残疾人1600人,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条件的残疾人158人已全部参加了社保。参加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规定的优惠政策,家庭贫困的残疾人还可得到区民政局的其他医疗救助;参加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在次年可凭残疾人证续保,直至法定的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