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荣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宜昌市伍家岗区荣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6-04 来源:伍家岗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从5月30日湖北省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大会上传来喜讯,宜昌市伍家岗区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残工委授予“十一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伍家岗区金家台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陈实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残工委授予“十一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十一五”期间,伍家岗区以《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为指导,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基本队伍和基础设施“三基” 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以区残联为主导、街(乡)残联为骨干、社区(村)残协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体系,搭建社区残疾人工作平台,夯实残疾人基础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初步达到了“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的“三个活跃”的目的,残疾人组织建设从弱到强、综合服务设施从无到有、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促进了全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残疾人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伍家岗区被湖北省残联授予 “湖北省残疾人组织建设示范区”、“湖北省阳光家园示范区”、“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和“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首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伍家岗区残联多次被市残工委授予“宜昌市残联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荣获 “2010-2011年度伍家岗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6-2010年伍家岗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和“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宜昌市第三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十一五”期间,伍家岗区以《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为指导,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基本队伍和基础设施“三基” 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以区残联为主导、街(乡)残联为骨干、社区(村)残协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体系,搭建社区残疾人工作平台,夯实残疾人基础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初步达到了“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的“三个活跃”的目的,残疾人组织建设从弱到强、综合服务设施从无到有、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促进了全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残疾人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伍家岗区被湖北省残联授予 “湖北省残疾人组织建设示范区”、“湖北省阳光家园示范区”、“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和“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首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伍家岗区残联多次被市残工委授予“宜昌市残联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荣获 “2010-2011年度伍家岗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6-2010年伍家岗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和“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宜昌市第三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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