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残联召开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质量检查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鄂州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2月28日,鄂州市残联组织召开了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质量检查工作培训班。市残联各督导组成员,各区、开发区、街道负责残疾人调查工作人员,各乡镇残疾人调查员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市残联党组书记赵良华出席培训并作出重要讲话。
到目前为止,鄂州市入户调查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已办证残疾人调查率基本达到100%,基本完成调查任务,但在调查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情况。一是主要以调查已办证残疾人为主,未办证人员调查率不高。二是调查过程中由于多数问题都是以调查对象口述为准,有些调查员和残疾人对残联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上存在一定偏差,导致调查结果与实际工作差距较大。三是由于调查对象搬迁、死亡等原因,失访率较高。
为进一步做好调查工作,解决以上问题,经市残联党组研究,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培训班,对下阶段调查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安排。市残联党组书记赵良华在会上作出重要讲话并对下阶段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各地以村(社区)为主继续开展未办证残疾人调查工作,调查结果与各乡镇、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挂勾。对搬迁的残疾人各地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发现不在本辖区办证的持证残疾人,调查后要马上与办证地区联系,将调查表传递到办证地区,最大限度的提高调查率和降低失访率。
二、各区、开发区、街道残联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自查。除按要求对调查表进行质量检查外,还要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居家护理津贴、残疾人培训就业、辅助器具适配、燃油补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残联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检查范围,各地要对照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在调查表上勾选,如实反映调查情况。
三、各区每个乡镇抽调一名精通残疾人工作业务的人员组建检查组,区残联指派专人任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工作。分别对所属街道(乡镇)进行检查。主要抽查入户率,要求入户抽查不低于5%,电话抽查不低于15%,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入户率高于50%低于90%的要实施补救措施,对没有入户调查的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对入户率低于50%的,调查问卷作废,发卷责令重新调查。
四、市残联派出督导组按照《鄂州市残疾人状况调工作考核办法》、《调查问卷的包装与上报工作方案》和本次培训要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随机抽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核实调查工作,对入户率低的地方,市残联将责令重新调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300号
官方微信
wap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