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健全农村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天门市健全农村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3-09-17 来源:天门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天门市大力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农村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益。
一是坚持对残疾家庭或残疾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救助范围,重度残疾人低保面达到95%以上,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在农村低保工作中,重点保障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特别困难的农村居民。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制定规范的分类标准,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未享受五保待遇的、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家庭、家庭成员全残无生活来源的困难户每人每月保障标准为150元,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每人每月保障标准为85元,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每月保障标准为65元,保障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农村残疾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取消大病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对他们在各项医疗保障后仍难以承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残疾人患大病在报销医保或新农合后,个人自付部分仍高达5万以上的医疗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对白血病骨髓移植、人体器官移植医疗费用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对重度精神病人免费治疗,实施政府、社会、家庭监督服药和管理“三位一体”的救治模式,残疾人医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实施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阳光家园”工程。由于重度残疾人生活多无法自理,更无法参加农村体力劳动,而社会托养机构容纳人数有限,主要依靠居家托养,我市每年重度残疾人托养需求在250人次。目前已经在岳口镇健康村进行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试点,年托养重度残疾人50人次,对于居家托养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护理补贴,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逐步推广。
四是为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600元/年,其中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各补贴50%。经过严格审查,目前第一批1755人生活补助已发放到位,第二批有望今年年底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