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残联、市地税局联合开展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
宜昌市残联、市地税局联合开展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08-08 来源:宜昌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8月1日,全市残疾人就业年审期结束后,市残联会同市地税局对未来参加年审的市级重点单位开展上门联合执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确保今年残保金征收有序进行。
近年来,我市部分单位是以单位包袱重、经营困难等客观理由不积极履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检查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郑宁主任向有关单位宣传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表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是手段,是为了促进分散按比例安残就业。要求相关单位做到:一是做好残疾人岗位的开发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做好残疾人上岗前的岗位培训,凡是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了岗前培训的用人单位,中心将给予岗位培训补贴;三是对企业下达直接核定书,如对职工人数有疑议到纳税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机构去确认;四是要求企业残保金八月份缴纳到位。
市地税局社保科同志也提出三个及时:信息数据有疑议,及时与纳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机构联系;缴费有困难及时与纳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机构联系;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时与纳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机构联系。
通过宣传及沟通,受检单位表示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安残经验,提供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履行残保金的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