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大病保险覆盖全区残疾人
神农架林区大病保险覆盖全区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3-07-05 来源:林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神农架林区社保局与人保财险林区支公司签订大病保险合同,正式启动实施大病保险民生工作。合同约定,把维护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 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因地制宜、机制创新”的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全区人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大病保险实施覆盖了全区贫困残疾人。 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费用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 50%。今年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暂定为 8000 元,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超过 8000 元以上的部分,城镇职工赔付 85%,城乡居民赔付 65%。在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对贫困患者还按规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