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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双过半

鄂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双过半

发布时间:2013-06-28 来源:鄂州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截至6月28日,全市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10万元,占全年征收任务的59.1%,超额完成征收任务,实现征收任务双过半。


半年来,我们积极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认真开展全市费源大排查,依托地税征管平台,大胆探索保障金征收新举措,推行“以税控费”、“以费控费”等措施,严格各用人单位在纳税或缴纳其它规费前缴纳保障金,实现税费的良性互动,采取申报核定,审批税源,实行规范化征缴。一是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核定审批表》进行申报;二是地税部门与劳服机构相互配合做好残疾人职工核定、保障金的审批工作。三是要求地税部门加大稽查力度,促进用人单位加强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四是协调区级地税和残联的关系。争取各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登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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