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同咸宁市政府签订残疾人事业“厅、市共建”协议
省残联同咸宁市政府签订残疾人事业“厅、市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13-06-07 来源:咸宁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5月31日,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同咸宁市政府丁小强市长签订了《湖北省残联•咸宁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合作协议书》。
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省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陶慧芬,省残联副理事长施李国,省残联副理事长朱志斌等领导同志出席签约仪式,中共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娟,副市长镇方松,政协副主席周力等市领导,市残工委32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咸宁市残联全体党组成员,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参加和见证了协议签订仪式。
“厅市共建”协议从13个方面加强省残联和咸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合作,咸宁市人民政府承诺从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残疾人工作,努力把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提升到中部“小三角”城市群中的领先地位。
省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陶慧芬在签约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厅、市合作方式,全面提高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对于残疾人工作服务“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和“五个湖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陶慧芬理事长在讲话中对咸宁市近两年来包括残疾人事业在内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全力支持咸宁市作好各项残疾人工作。希望咸宁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