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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同咸宁市政府签订“全国残疾预防综合体系试点”合作协议

中国残联同咸宁市政府签订“全国残疾预防综合体系试点”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06-07 来源:咸宁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5月31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理事相自成代表中国残联同咸宁市人民政府丁小强市长签订了《中国残联•咸宁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展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编制――残疾预防试点协议书》。

咸宁市人民政府举办了隆重的签约仪式。中国残联理事相自成、研究室主任陈新民、副处长李坤、省残联理事长陶慧芬、副理事长施李国、朱志斌等领导同志出席签约仪式,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娟、副市长镇方松、市政协副主席周力等市领导、市残工委32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残联全体党组成员、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参加并见证签约仪式。

相自成理事在签约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残疾,对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苦难和压力。不断增长的残疾人口规模,直接关系到国家人口素质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中发[2008]7号文件,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他强调:中部地区人口密集,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咸宁市委、市政府重视残疾预防工作,率先制定出台了残疾预防工作的政府令,开展残疾预防工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他最后指出:中国残联和湖北省残联将对咸宁市残疾预防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希望咸宁市委、市政府按照协议要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为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积累经验,提供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