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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为就业残疾人送“保障”

宜昌市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为就业残疾人送“保障”

发布时间:2013-05-20 来源:宜昌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在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5月15日上午,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猇亭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及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以兴勤电子及亚元电子两家安残用人单位为重点,进行了2013年度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一行人对残疾员工工作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请各用人单位出示了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年底工资报表、与残疾员工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凭证,对有关残疾职工的合同内容、社会保险状况、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劳动权益进行了稽核稽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合同文本不规范、工作时间长及工薪待遇与工作时长不成比例、残疾职工流动性较大的现象;同时,也有部分单位为留住残疾员工而在福利待遇上加大倾斜力度,如免除残疾员工的住宿及水电费用,对残疾员工的迟到或者因事请假作人性化处理,甚至设想周到地欲请专人替残疾员工送餐……二者在劳动用工中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

该市劳动监察局副局长谢远林在发现问题并指出问题的同时,对存在的劳动违规现象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郑宁除强调企业应切实按《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依法对残疾人实施劳动保障之外,还提请各企业充分考虑到残疾员工在完成同等工作量时可能需要的更多付出,因而在计算实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时应充分展示人文关怀,制度与“人情”并存,以人为本,让残疾员工在企业、在社会更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

2013年的稽查稽核是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展开残疾人劳动维权以来的第4个年头,通过多年来对安残用人单位的日常稽查及与劳动监察大队的联合执法,对各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保护该市残疾人在劳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