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宜昌市城区低保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宜昌市城区低保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发布时间:2013-01-28 来源:宜昌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1月24日,家住宜昌市李家湖社区的低保残疾人王艳丽,高兴地从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手里拿到了免费乘车卡,她高兴地说:“我每天都要乘车到市内上班,有了这免费乘车卡,一个月下来可以省下不少的乘车费。”从2013年1月21日开始,全市首批2370多名低保残疾人将和王艳丽一样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2012年7月27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案,并于同年10月1日施行。重新修订后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作出了新的规定:“盲人、下肢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含专线车)、电车、轨道交通和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
        为使这项惠残政策落到实处,方便低保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宜昌市残联与市公交集团联合出台了低保残疾人办理优待乘车卡的办法。办卡的范围主要为宜昌市城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对长期居住在本市城区的外地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可凭居住地社区的证明办理优待卡;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也可由其亲友或残疾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代办;办理时间自1月2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