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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独全额低保

襄阳市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独全额低保

发布时间:2012-12-14 来源:襄阳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2012年12月6日,襄阳市民政局、襄阳市残联联合制发《关于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襄阳民办[2012]103号),对全市符合条件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发放低保金。
      申请单独全额低保重度残疾人需持有襄阳市常住户口、身份证、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为二级以上(含二级)且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且未纳入城市“三无”(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农村五保供养;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虽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没有达到全额保障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向居住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辖区街道(乡、镇)残联审核认定,报民政部门公示审批后享受该政策。
      重度残疾人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本人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重度残疾人家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本人未全额享受的,可以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