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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出台重性精神病人救助办法

神农架林区出台重性精神病人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20 来源:神农架林区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近日,林区政府出台了《神农架林区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救助办法》,将对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实施住院救助。《办法》自9月15日起试行一年。
      《办法》规定,重性精神病人在药物不能控制病情、出现暴力倾向和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时,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其监护人和所在乡镇、社区居(村)委会有义务将其送往定点精神病院进行强制住院,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均由相关乡镇和监护人负责接送。符合规定的有暴力倾向的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重性精神病人需住院治疗的,将按程序进行申请住院救助。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生活费用及日常开支由患者本人家庭负担(鳏寡孤独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生活费由所在乡镇或所在单位承担)。住院费用按相关规定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申请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救助,其剩余部分由残联、民政部门分别按50%、40%解决,个人承担10%。其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重性精神病人救助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林区残联为实施救助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统一代办。
      《办法》还规定将重性精神病人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