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实施“六建六享”幸福工程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宜昌市实施“六建六享”幸福工程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5 来源:宜昌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6月1日上午,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乐成主持市政府2012年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宜昌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宜昌将在2013年建成“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以“六建六享”幸福工程为主要载体,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等六大方面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年〕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1〕110号)文件精神,宜昌市政府残工委在深入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充分征求全市部分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供会议讨论。
即将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宜昌将在2013年建成“两个体系”基本框架,并以实施“六建六享”为主要载体,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六建六享”即即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生活保障;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托养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享有身心关爱;建立完善的教育就业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建立完善的文化体育服务机制,确保残疾人享有合法权益。
意见的主要亮点有:“城乡重度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第一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负担;取消享受低保残疾人大病住院救助的起付线和病种限制,医疗救助比例占个人负担部分不低于50%,对城市‘三无’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残疾人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全额救助;对‘三无’对象患慢性病需要常年药物治疗的残疾人每年发放1000元门诊定额救助;实施好‘三峡之春’助学计划,逐步扩展范围,提高标准;逐步增加无障碍公交车,改造和新购一批无障碍出租车,便利残疾人无障碍出行。”
会上,李乐成市长明确指出,讨论《实施意见》是市政府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的权利,确保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大局之中,持续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又一重要举措。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不仅把文件讨论好、修改好,更要让全市29.1万残疾人享受特惠和倾斜的政策,加快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共建文明社会,共享文明成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年〕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1〕110号)文件精神,宜昌市政府残工委在深入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充分征求全市部分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供会议讨论。
即将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宜昌将在2013年建成“两个体系”基本框架,并以实施“六建六享”为主要载体,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六建六享”即即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生活保障;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托养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享有身心关爱;建立完善的教育就业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建立完善的文化体育服务机制,确保残疾人享有合法权益。
意见的主要亮点有:“城乡重度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第一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负担;取消享受低保残疾人大病住院救助的起付线和病种限制,医疗救助比例占个人负担部分不低于50%,对城市‘三无’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残疾人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全额救助;对‘三无’对象患慢性病需要常年药物治疗的残疾人每年发放1000元门诊定额救助;实施好‘三峡之春’助学计划,逐步扩展范围,提高标准;逐步增加无障碍公交车,改造和新购一批无障碍出租车,便利残疾人无障碍出行。”
会上,李乐成市长明确指出,讨论《实施意见》是市政府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的权利,确保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大局之中,持续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又一重要举措。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不仅把文件讨论好、修改好,更要让全市29.1万残疾人享受特惠和倾斜的政策,加快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共建文明社会,共享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