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荣获“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宜昌市荣获“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6-04 来源:宜昌市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5月30日在洪山宾馆召开的湖北省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大会上传来喜讯,宜昌市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宜昌市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同时,宜都市也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200个“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之列;秭归县两河口镇二甲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肢残人)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400名“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之列。
自《全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实施以来,我市残疾人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省委10文件为主线,强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广大残疾人享受普惠的同时也在享受着特惠政策,从而不断推进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宜昌市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同时,宜都市也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200个“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之列;秭归县两河口镇二甲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肢残人)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400名“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之列。
自《全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实施以来,我市残疾人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省委10文件为主线,强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广大残疾人享受普惠的同时也在享受着特惠政策,从而不断推进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