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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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先行先试 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在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5-21 来源: 阅读次数:【字体:

 抓住机遇 先行先试 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在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上的报告

曾玉兰

201119日)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规划十二五的关键时刻,省政府召开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会议将认真总结我省开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试验区的工作情况,部署今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这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将对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残联十分关心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程凯副理事长和两建办凌晓光副主任亲临会议指导。程凯副理事长和张岱梨副省长还将做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将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推进情况作报告。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合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2009
年中国残联确定我省为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三个试验区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20098月省委、省政府在武汉召开全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时任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省领导杨松、李春明、张岱梨,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等领导出席大会。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大型企业负责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残联负责人共140多人参加了会议。王新宪理事长、李春明部长做了重要讲话。李鸿忠省长与王新宪理事长签订了《湖北省政府与中国残联共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试验区协议》,明确了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这次大会规模大、规格高,居三个试验省之首。
     
会后,省政府成立了以张岱梨副省长为组长,相关残工委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省残联组建了专门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张岱梨副省长多次专门听取了省残联的汇报,就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省残联将三个省级试验区的工作作出分析报告,并提出湖北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要走在中部的前列,为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做贡献。
     
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北省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贯彻国办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即将由省政府出台。我省省委10号文件紧贴湖北实际,在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方面有38个具体政策突破点。各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均将残疾人的保障和服务放在优先位置予以强调。20107月,省委省政府组成四个督察组,对全省8个市(州)贯彻省委10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督查。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督查情况汇报,省委办公厅发了督查情况通报,对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产生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两个体系建设重要目标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增加了投入,两年来,全省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3亿元;省级财政投入达1.7亿元,2010年的财政投入相对2008年增长了63.97%;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了无障碍要求,残疾人服务业纳入全省产业优先发展目录。省民政厅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将残疾人综合服务纳入全省社区建设范畴,将残疾儿童、残疾老人的集中供养作为福利机构建设的重要任务。省卫生厅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中,从技术和人才资源上给予了极大地帮助和指导。省人社厅、省编办等部门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技术培训、技能比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省教育厅、司法厅在残疾人特殊教育、法律维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扶残助学和法律援助活动健康开展。省残工委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在各职能范围内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省委10号文件,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以及30%的县(市、区)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各地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到发展大局,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并纳入了党委政府年度督办考核内容。武汉市、宜昌市通过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推进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制度的建设;宜昌市政府分别与14个县市区和市直37个部门签订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责任状;十堰市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了新制定的《法治十堰实施纲要》;孝感市政府按照省部共建模式,与省残联签订了残疾人两个体系共建协议;鄂州市根据城乡建设一体化要求,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局;襄阳市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随州、黄冈、潜江等市明确了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其他市州也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二)纳入大局,制度先行,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在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各地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普惠政策,普遍将残疾人优先纳入、重点保障。全省有22.1%的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程度不同的给予了优待;13个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县(市、区)出台了对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的政策,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县级财政按照最低标准全额补贴,有效保证了残疾人的参保率。据统计,2010年全省16.4万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重度残疾3万人。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比重达到96%,全省17.8万城镇残疾人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比2008年增加了40%1.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得到了改造。
     
同时,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残疾人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对农村特困残疾人的定补,省财政每年出资390万元对13万农村特困残疾人在低保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生活补助。全省有120万人次残疾人得到生活救助。各市州普遍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对有残疾人的低保家庭提高了救助水平。如武汉市除对4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行应保尽保外,还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残疾人每月发放50-10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按不同残疾程度每月发放20-50元补贴,对残疾人单亲家庭每月再增加50元的定额补贴。
     
(三)项目带动,强化服务,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0-6
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基本队伍、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三项工程,成为推动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三大品牌工程。
      2010
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首次纳入省政府的民生工程,作为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全省上下、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5个亿,计划用三年时间,为7544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2010年,已有2770名贫困残疾儿童得到抢救,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以寄宿、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三种方式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阳光家园计划全面启动。两年来,在中央财政下拨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资金1700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配套1334万元。全省己建各类托养机构120所,得到各种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1100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示范创建活动,评出全国示范区2个、省级示范区5个。培训阳光辅导员”500多名。在老河口市召开托养工作现场会,推介居家托养服务模式。
     
省残联在全省实施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的三基工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培育典型、创建示范区。武汉市、宜昌市健全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99%以上村(社区)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有专兼职理事长及残疾人专职副理事长或工作人员。襄阳市抓住三基工程实施机遇,一次性拿出94个公益性岗位全部配齐了城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鄂州市残联专门制定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今年全部配齐了356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目前,全省17个市州和104个县级残联组织建设全部达标,92%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90%已整合的城市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80%配有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活动室。我省还实施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指导员、阳光辅导员三员合一制度。
     
为了扩大对残疾人服务的覆盖面,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服务活动。一是开展了康复进社区、辅具进万家活动,全省共有38个市辖区、62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区5个,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8个,初步建立了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社区康复服务对象达48万人,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6万余件,全省共有66万残疾人得到了形式多样的康复服务。二是开展扶残助学、定项培训活动,全省有1.6万多特校和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残疾大中专学生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救助,金额达3000多万元,有2万多残疾人接受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三是开展自强创业、扶贫就业活动,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2.5万人,发放扶贫贷款2300万元,直接带动残疾人集中就业4000多人,辐射带动1万多人脱贫。四是开展首届湖北省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举办全省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选派7名残疾人特艺人才参加了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湖北周才艺表演活动,时任省委书记罗清泉亲临参观并给予了高度评价,省残联还组织残疾人自强模范、优秀残疾人代表和省残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参观了世博会生命阳光馆。五是开展运动健身活动。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在荆门成功举行,共18支代表队、225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我省组队参加了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张岱梨副省长亲临福建指导慰问运动员,共取得了32枚金牌、31枚银牌、30枚铜牌的好成绩;在刚刚结束的广州亚残会上,我省有8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获得了3枚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六是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省残联每个党支部确定一个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一次以上,尽力为联系点解决一至两个现实困难,一个党员扶助一个残疾人家庭,交五个残疾人朋友。
     
两年来,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试验区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残疾人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残疾人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的结果,是中国残联有力指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残联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作,任重而道远,目前我省残疾人平均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与残疾人期盼之间还有较大差距;社会保障能力与残疾人需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都需要今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使残疾人能够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二、认清形势,理顺思路,明确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
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将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省委九届九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议提出重视民生共享,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做出了重大的安排和部署。这些必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认真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19号文件精神,以加快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为主要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全面纳入与优先安排相结合,一般性制度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需求得到较为完备的制度性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残疾人生存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给予重点保障。适当提高20万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的补贴标准,争取每人每月在低保的基础上提高20-30元。与此同时要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专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还要研究出台针对低保对象以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困难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补贴或提高补贴标准的政策,相应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
     
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确保城乡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之中。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并争取扩大受助范围,给予其他级别残疾人一定补贴。取消残疾人医疗报销起付线、扩大残疾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等内容,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的比例要大于85%以上,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不低于95%
     
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以残疾困难家庭的残疾老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完善福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础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残儿童综合性福利政策;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做好伤病残军人等的优抚安置工作。鼓励社会捐赠,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探索制定鼓励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优惠政策。
     
切实保障残疾人住房需求。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优先优待。整合各方资源,扶持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加快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危房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
十二五期间将以项目带动,着力实施八大助残服务工程。
     
一是实施以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为主的康复工程。继续组织实施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把这件政府的民生工程做好做实,确保7544名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康复,对以后发生残疾的儿童进行常规性康复;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组织供应3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进社区到家庭,帮助6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类型的康复服务。
     
二是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认真贯彻省政府《残疾人就业规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力度。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发展,积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5万,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90万。
     
三是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程。推动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帮助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收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四是实施残疾人助学工程。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确保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学率不低于88%。大力支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和大中专特殊教育;制定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的长效机制,扩大和提高残疾人学生救助面及标准;对困难家庭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大中专阶段(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予以补贴。
     
五是实施托养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的原则,继续推进阳光家园计划,十二五期间,每年托养1.2万人,共为6万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研究制定全省托养服务机构补贴、托养对象补贴等补贴办法和具体管理办法,逐步全面推进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主体的寄养型、日托型和居家服务型托养服务体系建设。
     
六是实施城乡无障碍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建筑物和公共场所要有无障碍设施,公共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泊位;县级以上电视新闻配备手语,医院、车站和其它重要场所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县(市、区)以上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资助20个市县建立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七是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工程。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加快我省残疾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配置器材,建设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重视残疾人文体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争取有更多一流的残疾人文体人才走出湖北,走向世界。
     
八是实施志愿者服务工程。在全省开展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注册助残志愿者40万,受助残疾人达100万人次。加强残疾人心理康复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网站、上门服务等方式,畅通残疾人心理辅导渠道,帮助残疾人消除心理障碍,增强自信,提高他们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工作的能力。
     
(三)加快残疾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将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
     
加快省级四个中心建设。省级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培训中心改扩建任务,文体中心抓紧立项筹建。
     
市(州)级要规划建设康复、托养中心,县(市、区)要建有涵盖康复、托养、就业等主要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社区要建有残疾人康复、托养、心理咨询服务指导站。
     
重点扶持60个县市级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有关建设标准进行改扩建。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又是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综合有效地措施,积极稳步的推进。
     
为了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不断的引向深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领导。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民生改善,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责任和措施,制定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当前特别是以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编制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国家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优先发展。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加大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社会慈善资金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额度要大于7%,福彩、体彩公益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对中央和省下达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级要保证有资金配套。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力度,充分协调好财政、地税部门依法依规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保障金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第二,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试验区评估工作。严格督导考核,强化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管理。按照国务院残工委下发的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阶段性(2009—2010年)评估方案,做好实施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将评估指标逐级分解,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目标任务与责任,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残联组织和相关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实行绩效考核。省残联将对各市(州)情况进行不时检查,确保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三支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一支专职工作者队伍,一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一支志愿者助残队伍。加快制定残疾人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康复、残疾人就业指导、托养护理、心理咨询、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3万人,专职委员3万人。此外还要加强对监护人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残联组织要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残疾人和管理残疾人事务的能力,架起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树立三真情怀即真正了解残疾人,真心关爱残疾人,真情帮助残疾人,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第四,优化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的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的精神,宣传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名残疾人的心灵。
     
各位领导、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爱心事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改善残疾人命运的根本措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有力指导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一定会谱写出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