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期获资助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鄂残联办发〔2015〕39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
    邻居”项目第一期获资助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

通     知

 

各市、州、县残联,各大型企业、高校残联,省残联各直属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

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期58个资助项目已正式立项实施,为规范获资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财务管理,促进项目顺利、高效地完成,根据中国残联、李嘉诚基金会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期获资助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13日

 

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

第一期获资助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简称“邻居项目”)是由中国残联组织、李嘉诚基金会出资、湖北省残联执行的大型公益助残项目,计划通过项目竞投的方式,面向全省分两期甄选并资助至少100个助残服务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助残社会组织以项目为载体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同时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助残氛围。

邻居项目打破传统的项目甄选模式,采取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设立专门网站http://hblj.cdpf.org.cn,邀请湖北省内社会组织在网上提交具创意的、实践性强的助残项目。经过网上申报、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第一期58个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共计资助拨款326万元。

为加强获资助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优化项目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  项目实施管理

一、档案管理

获资助单位须为获资助项目建立专门的档案,包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均应归档整理,妥善保管。档案的分类应包含:

1.服务对象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服务记录及本人签字等。

2.服务活动纪实:每个专项活动应包含活动方案、活动素材、签到表、活动简报(含照片)、活动总结、活动宣传及媒体报道(如有)等。

3.行政会议记录:指监管单位检查、同行业务交流、机构内部会议等活动,应包含会议议程、会议记录、活动简报(含照片)、活动宣传及媒体报道(如有)等。

4.计划与总结:包含日、月、年度计划表、项目各阶段总结报告。

5.财务档案:包含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告等。

6.宣传/影像资料:包含宣传图册、活动照片、录音、视屏等资料。

7.项目基本资料:项目执行计划书、资助监管协议、上级通知及反馈等。

二、进度管理

(一)项目执行进度

获资助单位须按照要求分步、有序地推进项目,应注重服务目标与服务质量、服务产出的匹配。

1.项目启动阶段:须在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获资助单位应视机构及项目情况举办启动仪式。 

2.项目筹备阶段:须在2015年10月-11月间完成,可开展需求调查、确定服务对象、落实办公场地、培训项目专员、制定制度规范等工作,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系统实施阶段:须在2015年12月-2016年8月间完成,着重项目主体部分的服务活动,应注重服务质量和宣传倡导。

4.评估验收阶段:在2016年9月完成,准备项目收尾、资料整理、报告撰写、迎检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进展报告

1.获资助单位须按照“制定方案——启动实施——活动总结——财务报账”的程序有准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要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套用表格。

2.获资助单位须与省残联项目办、业务监管残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项目最新进展以及所遇到的困难等。

3.获资助单位须定期、逐级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至县(市、区)残联、市(州)残联、省残联项目办,具体要求如下:

(1)每周:《项目执行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于周一17:00前提交电子版。

(2)每季度:《项目执行进展报告》(见附件2)、《项目季度财务报告》(见附件3),于2016年1月、7月的5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3)项目中期:《项目执行中期报告》、《项目中期财务报告》,于2016年4月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时间和报告模板以通知为准。

4.项目各阶段的报告是项目评估、验收的依据之一,获资助单位应真实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如实报告。

三、评估验收

1.项目结束时,项目办将组织专家成立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获资助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和绩效评估。

2.项目评估前,获资助单位须主动进行项目自评,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总结指标完成情况和目标达成度,综合分析项目服务成效及不足,总结出规律性的可复制的部分。

3.项目评估时,获资助单位须提交《项目执行总结报告》、《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时间和报告模板以通知为准。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须提交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项目的变更

项目资助监管协议签署后,项目执行计划书作为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获资助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书组织实施。如确实需要进行改动的,应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提前结项:原则上项目执行时间须为12个月,只有当全面实现项目目标时,获资助单位才能申请提前结束项目,且应在经报请同意后接受结项验收。提前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2.项目延期结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获资助单位须在项目计划到期前10个工作日提出延期申请,经报请同意后,方能延迟结项。

3.项目内容变更:项目内容指项目主体部分的服务方法、服务范围、活动内容及形式等。如项目内容需要调整,应向项目办提出申请,并附新的执行方案及预算,说明变更理由,经报请同意后方能做出调整。

4.项目预算变更:资助监管协议一经签订,项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能修改,如需调整预算应提前申请,说明变动的部分及金额,经报请同意后方能变更。

五、宣传管理

1.获资助单位须注册新浪微博账号,关注邻居项目官方微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时分享活动开展情况,并@“湖北-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通过自媒体窗口及时向项目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2.获资助单位须积极做好项目宣传推介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宣传邻居项目理念。宣传的邻居项目相关内容必须遵照《邻居项目对外宣传官方文本》(见附件4),可根据宣传需要择取内容,但不得违背邻居项目核心理念。

3.所有活动中须以“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冠名。所有宣传都必须突出公益主题,不得涉及任何形式的商业成分及商品宣传。

4.在项目所有相关场合,包括word文档、PPT演示、宣传文稿、宣传品等须使用邻居项目LOGO,在相关场合须增加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

第二部分  项目财务管理

一、项目拨款

(一)拨款流程

1.获资助单位提交《项目执行计划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资助方、执行方、监管方签订《项目资助监管协议》;

3.项目办复核、审定所有材料;

4.省残联计财处拨款至监管方的财务账户;

5.监管方向省残联提交收款发票;

6.监管方对未注册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资金监管,不进行资金转拨;

7.监管方对已注册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资金转拨,获资助单位提交收款发票。

(二)拨款方式

1.5万元及以下项目:一次性拨付。

2.5万元至20万元(含)项目:按每期50%的比例分两期拨付。

3.20万元至50万元项目:分别按40%、40%、20%的比例分三期拨付。

分期拨款项目在下一期拨款的10个工作日前,获资助单位须提交《项目执行进展报告》及《项目季度财务报告》,经项目办认可后,方能获得继续拨款。

(三)拨款时间

第一次拨款: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5万元及以下项目的全部项目款、5—20万元(含)项目的50%、20—50万元项目的40%。

第二次拨款:2016年1月底,拨付20—50万元项目的40%。

第三次拨款:2016年3月底,拨付5—20万元(含)项目的50%。

第四次拨款:2016年6月底,拨付20—50万元项目的20%。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已注册单位:①《项目执行计划书》纸质版定稿(封面加盖公章);②《资助监管协议》(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未注册单位:①《项目执行计划书》纸质版定稿(封面加盖公章);②《资助监管协议》(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③备案证明/资质担保证明、资金监管同意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机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逐级提交至项目办、市(州)残联、县(市、区)残联各一份。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获资助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下列5类支出范围和要求使用经费,其中服务类支出不得低于项目总经费的80%。

服务类支出:直接用于服务对象的费用,如活动物资、场地、志愿者补贴等。

人力类支出:薪酬补贴及能力建设费用,如项目专员的补贴、督导费用等。

宣传类支出:与项目有关的宣传活动费用,如活动物资、志愿者及交通补贴等。

行政类支出:与项目有关的小型办公耗材等费用。

其他类支出:可能发生的税费、审计费用等。


(二)使用流程

获资助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使用项目经费:

1.用款申请:填写请款单,提交活动方案及预算。

2.支出结算:填写结算单,提交有效发票或收据。

3.会计入账:活动报账,会计核准并记录收支明细。

(三)财务规范

1.获资助单位须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2.在会计账簿中设置“邻居项目”专账,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项目涉及的账簿名称须有总账、明细账(经费收支明细账)。

3.财务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或合规的收据,会计须根据单据如实制作台账。

4.项目的财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须单独建档,妥善保管,有关电子数据也须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以备审计。

5.按照规定的模板编制并提交《项目季度财务报告》及《项目年度财务结算报告》。

6.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挪用、占用、截留经费。

    7.原则上项目经费预算不做调整,须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助款,并及时记账核算。需要调整的,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请同意后方可调整。

8.项目完成后,经费实际使用额度超过资助额度的,超出部分不予追加;少于资助额度的(有结余),须报请项目办同意后,可按计划增加服务对象,并在3个月内使用完结余资金。

9.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违反国家财务制度或邻居项目相关财务制度的,经查证属实后,将停止项目资助并追回资助款项。

10.项目中止、未能充分执行项目或违反项目相关规定的,项目办将要求立刻全数退还拨款,并向社会公众说明。

三、项目经费的监督与评估

1.项目办、监管方对获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获资助单位须定期、逐级提交书面的财务报告(具体以通知为准)。

2.项目结束时,项目办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财务评估验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项目办将保留法律上的追究权利:①编报虚假预算,套取项目资金;②未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③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④违反规定转拨、转移项目经费;⑤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⑥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项目经费预算;⑦其他违反国家财政纪律和邻居项目财务规定的行为。

3.资助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专项审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费用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结项后,《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须自行在网络媒体上公示7天。

5.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单位须在1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

第三部分  附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第一期。

(二)项目办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开展情况调整细则内容,并及时通知各项目执行方。

(三)本细则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
           项目获资助项目执行情况记录表

         2.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
           项目获资助项目执行进展报告

         3.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
           项目获资助项目季度财务报告

         4.湖北省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
           项目对外宣传官方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