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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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07 来源: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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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第三期
(总第136期)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
编者按:各级残疾人组织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基础。尤其是基层残疾人组织,更是面向广大残疾人的服务窗口,在残疾人工作中担负着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和提供有效服务的重要职责,是残疾人事业的根基所在。我省残疾人事业已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自湖北省残联成立以来,我省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也还存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不健全,县级残联人员编制普遍偏少;乡、村两级组织在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上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残疾人专门服务机构偏少,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对残疾人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湖北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审时度势, 2009年提出要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简称“三基”工程建设),全省各级残联按照省残联的部署,积极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我们对一些地方取得的好经验好作法进行汇集整理,供各地借鉴学习。
部分市、州、县残联推动残疾人“三基”工程建设的
成效与经验
武汉市残联:按照“机构健全规范、人员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作用发挥明显”总体要求,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契机,着重在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基层组织建设重在规范。市级组织建设抓示范。2000年,武汉市残联由副局级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内设7个处室,有残疾人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和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共3个二级单位。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残联建设,2011年初,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亲自批示,为市残联机关增加2名编制用于配备盲人和聋人残疾人专职驻会理事,进一步加强了市残联机关组织建设。区级组织建设抓规范。13个行政区级残联组织全部完成计划单列,建立了党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含武钢残联)。13个行政区(武钢)全部配备了专职理事长、副理事长,区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区残联内设机构健全,设有劳动就业服务站,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街乡镇组织建设抓职能。2010年,武汉市先后出台了《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武发【2010】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武残工【2010】5号),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残联组织更多的支持,保障残联依法履行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针对街乡镇长期缺乏残联工作职能,工作无法考核的情况,市编办专门发文《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街乡镇承担残疾人工作职责的通知》(武编办[2010]47号),明确规定街乡镇残联理事长由“社会事务科科长”兼任,选聘残联专干专门从事残联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目前,全市144个街乡镇均已建立残联,理事长和专干落实到位,工作职能明确,市区级残联有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社区(村)组织建设抓落实。2002年起,武汉市开展“881社区行动”活动,当年全市881个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实现了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经费。市残联按社区数每年平均拨款90万用于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2007年在全市公开招录了1010个社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2010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残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关于选聘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的意见〉的通知》(武残联【2010】113号),公开招录2083个村农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和配齐社区协理员,其中社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列为社区五大员,建立了社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和农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队伍,工资费用和工作培训经费全部列入了市区财政预算。真正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化。
二是抓基层队伍建设重在培训。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残联机关定期培训班等形式,对社区协理员开展残疾人业务知识、手语、公文写作、摄影、心理疏导、电脑等知识培训。2008年-2010年,武汉市残联用三年时间分三批完成了对全市1010名协理员的培训。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同志先后两次出席培训班开班典礼并作了重要的讲话;市委党校教授、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及市残联领导亲自给协理员讲课。通过培训,提高了社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的政治觉悟和为社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三是抓基础设施建设重在落实。武汉市残联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将武汉市康复中心大楼建设列为2010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投资8000万元兴建新康复中心,占地16.26亩,面积达15000平方米。扩建了武汉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使总面积达到11840平方米。各区残联也利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契机,均开展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武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残联新建和扩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达到24000平米。2010年,市区财政投入690万元,首批建成了21所街道(乡镇)“残疾人阳光家园”和6所“残疾人服务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级残疾人“阳光家园”42家,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共为13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各类托养服务。同时,结合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要求,武汉市出台了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标准《关于印发<区级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七位一体”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武残联[2010]37号),使区级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有章可循,统一规范。
无障碍建设取得突破进展,2008年以来,对全市46条主干道、7条商业大街、交通路口、775个社区、共改造盲道71.4公里、缘石坡道56499平方米、公厕无障碍设施277座,改造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513项,改造2002年以来新建电梯商品房无障碍设施缺陷1083项。对4大客运枢纽周边市政道路及轻轨1号线二期工程和在建地铁等按国家标准全面配备无障碍设施,帮助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
宜昌市残联:近几年来,宜昌市残联始终把夯实基础、建好队伍、搭建平台放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抓住不放,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一是以尊重残疾人民主政治权利、召开代表大会为载体,多层次构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把充分尊重广大残疾人民主政治权利作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通过召开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建立能够代表他们意愿的组织架构,努力打造一个真正代表、服务残疾人的基层组织网络。全市14个县市区(含开发区)、1708个乡(镇、街办、企业)村(社区)均依照章程建立了残疾人组织,成立了残协组织,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基层残联主席由同级党政领导担任,市县两级残联主席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名誉主席由党委、人大、政协领导担任。为了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于2007年成立了市残疾人文学艺术协会和残疾人体育协会。
二是以选拔优秀残疾人、实施规范化建设、落实待遇为重点,全方位健全残疾人工作基本队伍。残疾人工作队伍是“三基工程”的重要基础。从2003年起宜昌市县两级残联先后实现了“机构单列、理事长专职、级别正县(科)”。2004年市政府残工委下发了《关于设置公益性就业岗位配备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通知》,2005年严格按照《宜昌市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招聘办法》,在城区社区残协开始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87名。截止去年10月底,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模式,选拔出一批思想作风好、奉献精神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爱岗敬业的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并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资和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月工资不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动上调。目前,全市乡镇、街办残联、村、社区残协全部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拥有残疾人专职工作者1702人;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托养、文体、法律维权等专业机构70多个,专业技术人员1100多人;全市助残志愿者1.1万人,基本建成了一支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个领域的残疾人工作基本队伍。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上,市政府残工委出台了《宜昌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暂行规定》,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基本条件、选聘的基本方式和程序、基本职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等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建立了规范进口、留有出口、合同管理、优胜劣汰的选用人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基本队伍建设。
三是以兴建、改建、扩建项目、完善七位一体服务功能为途径,高标准建设残疾人基础设施。近年来,宜昌市加快市县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基础设施5个,如:伍家岗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引进人才开办了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现已收治27名儿童;并开展了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等。正在抓紧建设的项目5个,年内将竣工2个,其中新建、改建各一个。其他县区都已进入规划、选址程序。市级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已通过政府立项,占地面积9.25亩,建筑面积1.1万㎡,计划投资3200万元,力争在“十二五”初竣工。加快社区、村残疾人康复、托养、文体活动室建设。如当阳市庙前镇井冈村、玉阳办事处的子龙村就利用新建村委会的同时建立残疾人活动室和康复室;西陵区土街头社区通过改造社区办公楼建成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站,伍家岗区沈家店社区利用原来的门面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两个社区已分别接收辖区内20多名残疾人在此进行日间照料型服务,开展各项活动,还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手工来增加收入体现自己的价值,解除了家庭后顾之忧。
恩施州残联:全州8个县市、88个乡镇都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全州2627个村,有2370个村成立有残协组织,占应建数的90%以上。主要做法是:坚持“七抓七确保”,全面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抓领导重视,确保残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州各级残联从民政单列出来之初,常常处于办事难、难办事的被动局面。恩施州残联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将残联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残联的大型会议请领导出席讲话,重大活动请领导参加。从2007年起,州委常委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残疾人工作,形成会议纪要,解决2-3个残疾人实际问题。时任州委书记汤涛,现任州委书记肖旭明、州长杨天然、州委常委、宣传部长杨陈清、副州长吴红娅等多次到残联调研,听取残联工作汇报。二是抓机构设立,确保残疾人的事有部门管。在机构改革中,恩施州县市和乡镇残联组织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全州8个县市和88个乡镇残联机构单列,财务分设,理事长专职,州、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机构健全,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村、社区残协都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组织健全基本上确保了残疾人的事有部门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地方诉求。三是抓班子配备,确保残联基层组织战斗力。各县市委根据残联《章程》和州委的统一要求,高度重视残联领导班子建设,为残联增加了编制和领导职数,各乡镇残联主席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残协主席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各级残联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形成一个富有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领导核心。四是抓队伍建设,确保残疾人工作有人做。2010年5月,州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各乡镇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1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残疾人工作,确保各乡镇残联、村残协事有人做。还通过购买公益岗位,安置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到残联、残协工作,充实乡镇残联、社区残协人员队伍。恩施市从2007年开始,每年购买50个公益岗位,安排50个残疾人从事乡镇、社区残疾人工作,他们既是残协委员,又是村、社区康复服务站管理员。五是抓制度完善,确保残联工作规范化运行。各乡镇残联办公室统一制订有工作职责和运行制度,实现制度上墙,实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文明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残联各项工作。县市残联还把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对乡镇残联的考核,与工作业绩挂钩,与残联工作人员特殊津贴挂钩。六是抓经费投入,确保残联(协会)工作正常运转。各县市财政加大了对乡镇残联办公设施的投入。恩施市财政一次性拨款20多万元,由市残联统一采购,为所有16个乡镇残联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文柜、电脑、电视、vcd、音响等设施设备。建始、利川、来凤等县市残联出资为乡镇残联添置办公设施外,还另外统一制作了标志牌、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促进残联组织建设提档升级。七是抓培训教育,确保干部职工服务上水平。全州各级残联组织加大了对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采取从党校聘请专家教授,为干部职工开设专题讲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为干部职工上党课、讲残疾人各项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到外地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各级残联干部进行培训。另外,各级残联组织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社区奉献日”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再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积极为残疾人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安陆市残联:近年来,以健全“三会”、开展“四评”、促进“五落实”为主线,不断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先后被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市”、“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市”。主要做法是:一是健全“三会”组织网络,实现基层工作全覆盖。抓住2003年乡镇机构综合改革的机会,争取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通知》,并在批复市残联《关于各乡镇残联配备专职干部的请示》中,明确要求各乡镇从现有在编干部中调剂一名残联专职干部。彻底解决了乡镇残联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况。在解决乡镇残联机构后,全市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农村残疾人协会和助残志愿者协会建设,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村)残协主席,并由一名残疾人担任专职委员。目前,全市100%的社区和75%的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各助残志愿者协会登记在册的志愿者共计691人,组织志愿者共为全市2000余名残疾人提供服务。全市初步形成了以乡镇残疾人联合会为骨干、以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以助残志愿者协会为补充的基层残疾人“三会”组织网络,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残疾人基层组织堡垒作用。
二是推行“四评”考核机制,开展基层工作大评比。为切实履行好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全市以目标考核为抓手,将组织建设、劳动就业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形成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分管副市长与各乡镇分管领导签订。年底,市政府组建考核小组,对各乡镇残疾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四评”:先由各乡镇残联进行“自评”,然后由当地分管的领导进行“测评”,再由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最后以走访和信函的形式征求各地残疾人对所在乡镇残联工作进行“评估”,综合“四评”得分得出考核的最终结果,乡镇对村(社区)同样考核。市残联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表彰的依据,乡镇党委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参数,市残工委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四评”考核机制的推出,既避免了评比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又增强基层残联理事长的工作干劲和服务效能。
三是落实“五项”基本保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场地设施、职责分工、队伍培训、工作待遇、档案管理“五落实”,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一是落实服务场所,市残联用于乡镇残联组织建设的资金累计达到40多万元。2009年10月,投入近180万元的安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启动“安陆市康复托养中心”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3000㎡的残疾人托养中心规划立项。各乡镇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室,供乡镇残联使用。在社区,落实办公室,无偿提供电脑、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二是细化人员职责,各乡镇残联按年度任务将每一项工作分解,对残疾人生活保障、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组织助残活动、活跃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接受残疾人来信来访等方面内容,安排到村,指定到人。三是抓好队伍培训,每年,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举办1~2期乡镇处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讲授残疾人政策法规及手语等方面的知识,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奉献精神,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四是提高工作待遇,2010年,我市乡镇残联干部积极参加市残联举办的手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落实了手语补贴。将各乡镇民政办将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低保对象,并给予临时救济,市残联还按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彻底解决好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后顾之忧。五是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建立了“一卡、一表、三簿”的残疾人工作档案,即《残疾人基本情况登记卡》、《残疾人康复训练及需求登记表》、《残疾人来访、需求、困难登记簿》、《残联(残协)学习、会议活动登记簿》、《志愿者助残情况登记簿》。市残联对镇、村两级档案管理进行全程监督,随机抽查,让残疾人的困难和残疾人工作得到全面真实地反映。
团风县残联:一是分步推进,逐步形成网络。2007年,县残联与县民政局分设之初,残联一班人树立了“只动口不动手,什么也没有;先动手再开口,什么都会有”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机构分设的有利机遇,争取领导,提出了“2007年出台《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建设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008年设立乡镇残联,建设县残联综合服务楼;2009年至2010年成立村、社区残协,配齐配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逐步形成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残疾人工作网络”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到2007年底,县残联落实了“三定”方案,核定编制5人,配备一正一副,设立二部一室,实现了“机构升格、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的目标;到2008年底,全县10个乡镇全部挂牌成立了残联,县委组织部专门发文明确乡镇民政干事兼任残联理事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分管残疾人工作。同时,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配备了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10人,真正做到了“残疾人工作有人管、残疾人事情有人办”;到2010年底,全县289个村、11个社区全部成立了村、社区残协,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实现了全覆盖。彻底改变了分设之初县残联“办公地点没着落、下到乡镇没有脚、工作总是被忽略”现状。
二是多措并举,逐步建好队伍。做好残疾人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在县残联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为了建立一支配好专职委员队伍,县残联通过调研摸索,逐步形成了三种选人用人模式。一是“公益岗+公开选聘”模式。县残联拟定《团风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明确招聘条件、工作要求、人员待遇等,经县政府同意,一次性争取政府公益性岗位30个,落实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10人、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11人、黄湖移民新区残疾人专职委员2人,每人每月600元补贴资金全部由财政列支。二是“能人+创业扶持”模式。自2008年起,县残联协调人社部门每年扶持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达80多人。这些残疾能人中,不少人不仅愿意回报社会,而且有能力服务好残疾人。县残联从256个残疾能人中选聘了149名专职委员,仅仅每人每年补贴200元的工作经费。三是“低保+就业帮助”模式。针对不少残疾人家庭生活比较艰难、自身就业相对困难的情况,县残联主动与县民政协调,不仅将他们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每人每月补助资金30元,而且经过培训后,在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中选聘了140人作为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集中安置了一批残疾人就业。通过“公益岗+公开选聘”、“能人+创业扶持”、“低保+就业帮助”模式,既较快建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又解决了经费不足难题。
本期报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中国残联各部、厅,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发:市、州、县(市、区)残工委、残联,大型企业残联
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情况反映》电子版:www.hbdpf.org.cn
信息报送信箱:hb_bgs@cdp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