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第四期
二〇一〇年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2-05-02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情况反映
二〇一〇年第四期
(总第132期)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9月19日
编者按: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即残疾人“三基”建设是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省残联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各级残联组织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规范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残疾人“三基”建设快速推进,成效显著,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以突破。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一些市、州残联把残疾人“三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研究,重点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及待遇落实上,在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上,在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上,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为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三基”建设,规范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将宜昌市制定的《规范宜昌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十三项规章制度》印发各地,供各地参考借鉴,并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以规范完善。
规范宜昌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十三项规章制度
一、乡(镇、街道)残联工作职责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需求,排忧解难。
3、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5、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街道)残联服务承诺制度
1、对来办事的残疾人,要热情接待、耐心细致、服务周到,不歧视、不反感、不刁难、不推诿。
2、调查、掌握全乡(镇、街道)残疾人自然情况,了解残疾人康复、培训、个体从业扶持需求,重点解决残疾人康复、贫困残疾儿童就学、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低保家庭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困难。
3、定期组织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捕捉各方面致富信息,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经商、自立创业优惠政策,让残疾人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照顾和扶持。
4、配合上级残联,多方联系残疾人福利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做福利企业和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
三、乡(镇、街道)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决议,主持残联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主席团的监督。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扬“人道、廉洁、服务、贡献”职业道德,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扶贫解困工作,将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新农合,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赶上全村平均水平。
4、宣传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落实上级残联下达的康复项目并完成其任务。
5、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这一弱势群体的稳定,为党委和政府分忧。
6、定期检查、督促村(社区)残协工作。
7、完成上级残联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
1、调查、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了解需求,反映呼声,掌握残疾人康复、就业状况及需求等,建立残疾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当地残联理事长、残协主席汇报工作,反映问题。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信访、文化生活、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使贫困、重度残疾人得到帮扶救助。
3、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以残疾人节日为契机,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生活,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协助理事会制定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及时完成理事长和残协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助手作用。
5、指导下级残疾人组织中专职委员的业务工作。
6、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区(村)残协工作职责
1、详细了解掌握本社区(村)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密切联系残疾人。
2、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组织残疾人参加本社区(村)开展的各项活动。
3、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康复、就业、教育等问题。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乡(街、街道)残联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4、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动员、协调本社区(村)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5、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
6、热情为残疾人服务,成为一岗多责的“五员”即 当好社区(村)康复员、宣传员、联络员、管理员和服务员。
7、认真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村级残协建设标准
(一)三明确
1、明确村残协成立程序。
2、明确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必须做好的十项具体工作。
3、明确村级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
(二)三建立
1、建立村级残协工作制度。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办法、会议、家访、结对帮扶和档案管理等有关制度,做到各项残疾人档案齐全,并详细记录协会活动开展情况和志愿者助残活动开展情况。
2、建立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年初,乡(镇、街道)残联对村级残协的工作下达任务、确定目标,并对任务内容进行量化,半年检查评比,年底进行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建立服务阵地。村残协建立残疾人之家、助残志愿者服务队、“阳光服务室”和康复指导站,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同时,建立以青年、团员、退伍军人和民营企业老板为主体的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为本村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救助服务。
(三)一延伸
“一延伸”,即将村残协组织网络延伸到村民小组,在村民小组设立残疾人工作小组,负责本小组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向村残协负责。
七、村级残协专职委员考核制度
1、由乡(镇、街道)残联对各村残协专职委员实行量化考核。
2、每半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误工补助。
3、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表彰。
4、考核工作实行续(解)聘制度,经年度考核,凡合格者予以续聘,对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十项具体工作
1、完成落实好乡(镇、街道)残联和村党支部、村(居)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2、详细掌握本村(社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3、做好家访工作日记。
4、组织本村(社区)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5、建立康复需求咨询登记簿。
6、建立就业求职登记簿。
7、建立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整村赶平均”监测指标登记簿。
8、建立残疾人住房情况登记簿。
9、建立在校残疾学生登记簿。
10、建立残疾人低保户和新农合登记簿,及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九、村(社区)残协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一)工作制度
1、办公制度:每月8号、18号、28号实行定点办公,接待残疾人来访,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会议制度: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安排残疾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残疾人座谈会或联席会,征求意见,通报情况,总结工作。
3、走访制度:每月走访残疾人不少于5人,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生活需求。
4、调研制度: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残疾人具有普遍性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5、学习制度:每周四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个人自学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学习有关残疾人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二)工作程序
1、残疾人到协会反映的意见或困难,或者专职委员到残疾人家中了解的困难和问题,要进行登记。
2、专职委员能解决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帮助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所在残疾人协会或村(社区)委会反映。
3、村(社区)残协及村(社区)委会能解决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乡(镇、街道)残联反映。
十、残疾人服务社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就业、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2、对残疾人进行待业调查、劳动能力评估、鉴定等工作,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开展培训服务等工作。
3、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制定残疾人扶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为残疾人提供生产前、生产中和生产后的物资、技术、信息等项目服务。
4、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社会募捐,接受社会捐赠。
5、建立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做到内容完整,统计及时,数字准确。
十一、助残志愿者联络站职责
1、准确掌握残疾人困难户家庭状况及要求服务的内容。
2、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建立服务关系。
3、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志愿者助残队伍。
4、定期听取残疾人意见,检查服务内容落实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5、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及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信息,推动社会性助残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十二、志愿者服务队工作职责
1、对本村(社区)残疾人进行需求与资源调查,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分别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2、做好志愿者登记和志愿者队伍管理,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
3、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意愿开展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照料、义务家教、医疗康复、法律援助、技术培训和其他“一助一”或“多助一”的助残活动。
4、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做好残疾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残疾人遵纪守法、自立自强,脱贫致富。
5、定期了解、汇总志愿者助残的情况,推荐和宣传扶残助残先进人物。
十三、残疾人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各级残疾人工作档案,由本级负责残疾人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其主要工作是:残疾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查阅档案。
1、对本辖区内残疾人建立一人一档,详细掌握每位残疾人的情况。
2、按残疾人类别分类登记残疾人,掌握各类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3、随时整理登记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等需求情况,为各类残疾人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与服务。
4、档案建设以村(社区)为基层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档案收集整理及归纳工作。
5、年度末检查整理全年档案,不遗不漏,实行规范化管理。
6、建立档案利用情况登记簿,逐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7、逐步创造条件,利用数据库,建立电子档案。
(供稿单位:宜昌市残联)
本期报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中国残联各部、厅,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发:市、州、县(市、区)残联,大型企业残联
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情况反映》电子版:www.hb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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