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第一期
二〇一〇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2-05-02 来源:湖北省残联 阅读次数:【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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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第一期
(总第129期)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
编者按:2009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9〕10号),省政府残工委对10号文件贯彻落实进行了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结合各自工作,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切实改善了我省残疾人的生存环境,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
2009年残工委成员单位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工作情况
省民政厅:一是加快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认真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城镇困难残疾人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全省现有10.4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优先救助,全省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有26万户。完善城乡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亿元,实施大病救助7.5万人次。积极支持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2008-2009年,全省共有6846户残疾人家庭完成危房改造。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全面实施“福星工程”,切实解决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强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问题。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提高残疾儿童生活水平。全省各级社会福利机构共集中供养5072名孤残儿童。大力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投入4133万元,共为2639名残疾孤儿成功实施了手术治疗和康复矫治。积极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2007年以来,在当年部门预算的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中共计安排省残联残疾人康复经费1050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推动假肢厂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假肢生产和科研攻关,假肢行业取得长足进展。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扎实开展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优待抚恤工作。2004年以来,我省5次提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配置工作。今年以来,办理评残手续255件,准确率达1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把残疾人就业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援助力度,努力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共帮助5617名失业残疾人实现就业,免费技能培训4023人,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984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700多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958万元,落实培训补贴200多万元。对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省委宣传部:与省残联等单位联合举办湖北省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报告会。并做好报告会相关工作。
省发改委:一是争取到国家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我省790万元、地方配套1585万元用于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共安排了11个市州的19个项目,加强和改善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二是安排省预算内投资500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其中,全省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200万元、地方及单位配套自筹2597万元,共建设13个县市区的13个项目;全省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专项配套投资300万元、中残联投资575万元,共解决61个县市区,2188户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三是针对托养中心服务需求不足问题,在调研后,根据省残联编制的《关于省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立项批复。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是做好优生筛查工作,预防新生儿残疾。今年共实施优生筛查198781人。二是开展“幸福微笑工程”,免费修复唇腭裂患儿385例。
省国资委:一是搞好调研,掌握企业残疾人政策情况。2009年2月,开展了归口企业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掌握了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树立典型,促进残疾人工作有效开展。对于企业残疾人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予以宣传推广。
省司法厅:一是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突出残疾人保障法的落实。2009年,省司法厅、省残联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评选活动”。联合湖北卫视举办《有奖有法》残疾人维权专题节目。二是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完善残疾人维权机制。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135所。建立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法律服务。三是采取各种“便残”措施,确保残疾人援助无障碍。实行“一优先、二降低、三特殊、四服务”的工作方法,切实有效地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四是创新残疾人特色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无障碍通道,开辟“残疾人接待室”专门接待残疾人来访。
省财政厅: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将各级残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足额纳入预算落实到位。2009年省级财政安排省残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667万元。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2009年,省级财政安排415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基层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特困残疾人实施救助,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启动全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二是加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的监管。完善了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采取资金跟踪问效、项目绩效考核等方式,强化了对残疾人专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各级建设部门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改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码头、车站、渡口等进一步完善建设规范的无障碍交通设施。小城镇、农村地区公共交通设施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交通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航空、公路、高速公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进一步完善配置无障碍设备,完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码头等交通设施尽可能提供残疾人专用洗手间、休息室等。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省科技厅:一是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研发系列科技产品,直接服务于残疾人及残疾人服务机构,推动残疾人康复科技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二是广泛开展合作,充分调动可利用资源,围绕可能致残疾病进行早期预防研究及相关康复技术研究。
省国税局:一是优化服务,落实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了解税收政策内容。二是积极创新,增强优惠政策可操作性。制定了《湖北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试行)》,明确了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审批流程、后续管理、协作机制等各方面的内容。
省地税局:一是积极抓好残疾人保障金以及残疾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2009年元至11月共征收残保金171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2%。加大残疾人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的征收力度,优化征收服务措施。二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从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2009年元月至11月,共为近千名残疾人就业减免营业税45万元,个人所得税15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安置残疾人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失业发展。全局上一年共为民政福利企业减免各项地方税收3377万元,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落实税前扣除及加计扣除12386万元,为企业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3096万元。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办税(缴费)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开辟残疾人办税“绿色通道”,方便残疾人办税。
省工商局:一是积极为残疾人创业减轻经济上的负担,落实政府优惠政策。全省工商系统统一免收残疾人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立足职能,促进残疾人以创业带动就业。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扩大优惠政策实施对象范围、优化服务环境、鼓励社会福利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了残疾人创业。
省统计局:一是配合残联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二是为落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残疾人优惠政策提供数据依据。
省质监局:加强了监督管理,减少因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问题引起的致伤致残事故。加大对省内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提高设施安全可靠性。加大对家电、劳动保护用品等易引起意外伤残事故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审查管理,将劳动防护指标列为现场核查否决项之一,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致伤致残事故。
省民宗委:一是深化“616”和“1+1”对口帮扶内涵,积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残疾人提供服务。拓展“616”工程内涵,由帮助民族县市完善基础设施、打造硬环境为主,向帮助提高医疗水平和教学质量、改善发展软环境拓展。截止2009年底,我省民族地区近千名残疾人得到救助,救助资金近千万。二是狠抓民族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各项民族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争取省财政加大了对民族乡镇和民族村残疾人家庭的支持力度。推进“民族助学工程”,2009年资助残疾人家庭学子20名。
省广电局:2009年,重点围绕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全国助残日”、武汉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等事件,多角度、多层面报道我省残疾人工作动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举措、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反映残疾人的呼声,解答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政策。广播电视各频道全年共计播发相关动态消息1100多条、专题报道560多篇;11件作品荣获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开展了“用我的声音做你的眼睛”等一系列大型助残公益活动,为帮残助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新闻出版局:在出版、印刷上对残疾人事业给予支持和帮助。凡是有利于残疾人的图书选题,在申报上优先安排,并利用社会公益出版专项基金给予扶持。出版了《残疾人权益保障与核心社会》等大量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励志等题材的图书;对残疾人创办的印刷企业及聘用残疾工人的印刷企业、出版单位,在业务、技术、经营等方面积极给予扶持。
省扶贫办:一是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了长远规划,列入年度计划。按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切实做到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政府扶贫工作范围。二是结合整村推进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残疾人”的产业化扶贫模式,使一大批贫困残疾人在龙头企业和基地里实现就业脱贫;结合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扶助贫困残疾人创业;安排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四是结合搬迁扶贫工作,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五是大力支持聘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残疾人“三项康复”项目。
省法制办:一是加强了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地方立法工作。启动了《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的制定工作。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实施。二是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职责,加强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救济。
武汉海关:办好进出口商品减免税工作。2009年,为残疾人专用矫形器材、假肢配件及附件等进口商品办理减免税3笔,共审批减免货值25.46万美元,减免税款37.7万人民币。
人行武汉分行:一是积极发放康复扶贫贷款,积极扶持残疾人贫困群体脱贫。2006年至2009年11月底,累计发放康复扶贫贷款26933万元,其中2009年1-11月共发放2333万元,先后支持30多家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发展,每年安置残疾人就业近千人,有效支持了一批残疾人脱贫致富。二是灵活运用各种扶弱类信贷政策。积极为广大残疾人失业人员再就业、残疾人群体创业以及吸纳一定残疾人数量的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切实缓解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题。2009年已为125名残疾下岗工人以及残疾退伍军人发放小额贷款80万元。用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解决广大贫困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困难。三是加强信贷产品、服务方式和信用模式创新,不断寻求扶持残疾人发展的新路子。四是加大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增加对各类培训基地(学校)信贷支持力度,改善了培训基地办学条件,为培训残疾人提供金融支持。五是切实提供对残疾人群体的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为部分残疾人和福利企业免费开通网银,对汇划手续费实行减免,并在结算方面提供便利。优化硬件设施,充分考虑设计残疾人通道进入营业场所,便利残疾人。
武汉铁路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武汉铁路局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二是注重扶残助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局下属22个客运站段,利用站广播有针对性地适时播报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宣传内容;开辟专栏,以短文、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有关残疾人服务的内容。三是注重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局三等以上客运站均已设置无障碍通道,开辟老、弱、病、残、孕专用候车区,刚建成投入使用的新武昌站还配置了轮椅,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候车及进站上车。在改建汉口火车站时提出“四个低一点”思路(“售票窗口低一点,饮用水处低一点,公用电话位低一点,服务台低一点”),方便残障人士。四是开展特色服务,深化扶残助残工作。对残疾乘客要求做到“三知、三有”。武昌站专门开展了“暖心工程”活动,为老、弱、病、残、孕旅客提供服务备品。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一是在机场第二航站楼投入使用一周年的问卷活动中,专门针对残疾人朋友发放了问卷,征求他们对机场无障碍设施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完善了无障碍设施8处,新增轮椅等无障碍设备12件,新增标识15处。二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制定了残疾人服务工作流程与服务工作标准,确保了广大的残疾旅客享受最优质的乘机服务。三是加大宣传。在“全国助残日”,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团委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候机楼开展“让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宣传活动。其中,“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要客服务公司团总支还与社区联合开展残疾人帮扶活动。
本期报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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