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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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残联发〔201237


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

“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社区康复工作,根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了《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完成《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城市地区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在农村地区发展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康复技术,提供基本社区康复服务。

——每个县(市、区)建立1-2所示范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社区康复工作需要加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靠社会化的工作体系组织实施。

1、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1)卫生部门

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康复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为残疾人直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落实城乡医保政策,培训人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康复知识和技能水平;普及康复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社区内的康复服务及残疾人开展自我康复训练;做好残疾预防工作。

2)民政部门

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工作计划;提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场所;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

3)教育部门

指导教育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发挥特殊教育机构作用,开展融合式教育,对社区进行技术指导。

 (4)人口计生部门

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之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农村适龄青年实行免费婚检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建立和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制度。

5)残联

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统计汇总,推广经验,管理经费;组织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建立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队伍;提供直接服务或转介服务;指导残联康复机构建设;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

2、健全和完善技术指导网络。

市(州)建立健全残疾人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依托当地的专业机构分别成立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按照“十二五”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的要求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面向基层社区培训人员,传授训练方法,普及康复知识,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进行督导检查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充分利用资源,建立相应的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或专家技术指导组,培训基层康复人员,指导开展康复服务。

3、完善服务网络,提供康复服务。

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室)、社区康复站(室)、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辅助器具服务社、福利企事业单位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建立康复科(室),在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内开办工疗、娱疗、农疗、日间照料等康复站(点),开展相关工作。

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各街道(乡镇)设置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各社区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可以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提供,也可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残疾人及其家属兼任。通过培训上岗,负责组织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组织社区内有关机构、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

(二)制定工作计划。

各级残联应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进度、统计检查及经费保障等。为确保五年工作计划的落实,还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检查工作进度,发现解决问题,为下一年工作打好基础。

(三)培训人员。

培养和建立由社区康复管理人员、社区康复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志愿工作者、残疾人及其家属组成的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培训要遵循实用性原则,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格认证和考核制度,形成稳定的工作队伍。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应依据《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以及《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

(四)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服务档案。

县(市、区)残联牵头,协调卫生、民政、教育、统计、妇联、人口计生等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对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入户调查内容、表格填写和统计汇总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街道、乡镇残联指导所辖社区组织医务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志愿者、残疾人工作者、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人员,深入残疾人家庭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和康复需求等情况,填写《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中“康复需求调查表”,并由社区康复协调员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对于社区内新发生的残疾人,要及时报告、提供有效服务。

除集中进行的需求调查外,社区康复协调员应密切联系社区的残疾人,随时了解社区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变化情况,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及时向上级康复机构或卫生医疗部门转介,或在社区内利用各种资源提供力所能及的康复服务。

(五)组织开展综合性的社区康复服务。

社区康复服务涵盖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内容,应根据康复服务的内容性质,由不同的机构人员负责实施:

1、残疾筛查、评估:社区康复协调员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2、建立康复服务档案:社区康复协调员或由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为社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3、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依据筛查、诊断结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监督、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社区养老机构,为有需求的精神、智力、肢体等各类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养护服务。利用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对残疾人及其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安排轻度智力残疾人、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等各类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农疗、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协助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社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为需要配戴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提供信息咨询、辅助器具适配、阶段性评估等服务。在专业机构及人员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清洁、洗浴等上门服务;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各种功能训练,对社区和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

4、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卫生、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宣传国家康复政策、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普及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鼓励残疾人及其亲友正确面对残疾,树立康复信心。

5、转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内难以诊断治疗的患者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社区康复协调员根据残疾人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社会保障、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改造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转介服务。

三、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摸底筛查、扶持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等

省级财政主要用于扶持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

地方财政可用于组织协调、摸底筛查、康复示范站建设、规范工作标准等方面,以及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社区康复服务。地方财政根据各地实际,按不低于省级财政补贴标准投入相应配套经费。

四、登记统计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康复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填写《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中的“康复需求调查表”,保存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人员每次服务后如实填写《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中的“康复服务记录”,并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康复服务评估,填写“康复服务评估”中的相应内容。

县(市、区)残联负责填写《“十二五”社区康复统计汇总表(表一)》,并上报至市(州)残联。地(州)残联汇总后填写《“十二五”社区康复统计汇总表(表二)》,每年125日前上报至省残联。

五、检查评估

各地残联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于2013年进行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附件:1、“十二五”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

2、“十二五”社区康复统计汇总表(表一)

3、“十二五”社区康复统计汇总表(表二)

420112012年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任务指标


主题词:康复  十二五  实施方案  通知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428日印发

主题词:印发 湖北省 残疾人 人社 社区 十二五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01104408-4-2016-000137 文       号
发布机构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12-12-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