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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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104408-4-2020-00002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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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