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叫罗安义,是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怡和路的一个普通农民,今日来信只是为我的侄女伸冤,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看看这封信。您日理万机,为国家大事小事操劳,为我们农民做出了最优惠政策,使我们农民得到了实惠,非常感谢!我本不该写信打扰您,实属走投无路才向您求助! 我的兄弟罗安顺,由于从小身体残疾,手脚不方便,丧失了劳动能力,1987年在共产党领导,人民政府的关怀下,上级批准了罗安顺在洛阳汽车站旁本居委会的土地上建造了一间临时货亭自谋生路,这间货亭是家庭生活的唯一来源,作为一个残疾人,并没有给社会各界增添任何麻烦和负担。在几年辛苦的打拼下,生活慢慢有了保障,还结婚生子,可是好景不长,货亭的收入根本就不能满足一家四口的温饱,上还有两个卧病在床的老人,被生活所逼, 他只好和妻子离婚,带着一个孩子,可想而知一个残疾人该怎么照顾一个孩子啊?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2009年1月5号,罗安顺因病去逝了,生活逼迫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现在他们又来逼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这不是把一个孩子逼上绝路嘛? 侄女罗赛澜,现今4岁,罗安顺生前留下一间电话亭,这就成了孩子生活的唯一来源,可是2009年10月份,在政府的授意下,将这孩子生活来源唯一的土地卖给了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开发商转交给涂光宗,罗安顺的电话亭就属于拆迁的房屋,洛阳政府不管事,不顾一个孩子的死活,甚至还与其同流合污,天理难容啊!他们不顾我侄女的生活,她还这么小!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绝望,希望救救这可怜的孩子吧! 1992年洛阳镇粮管所的职工看重了此地,违背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以其祖坟为借口,以欺骗手法向有关管理机关申请,占我们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建房。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罗安顺拖着病腿不断地向各级政府领导艰难上访申诉,洛阳镇委书纪赵云翠、随州市信访办、市人大主任童宗明、市委书纪李文烈等领导均非常重视,责令调查处理,并专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查明了该职工的欺骗行为,撤销了其建房的所有批准文件,该职工霸占末能得逞。这块土地是联合调查组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批准罗安顺在此建亭自谋生路。 谁知前门撵走狼,后门来了虎。2009年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货亭后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不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征收居委会村民集体所有权15亩土地,不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征收居委会村民集体所有权15亩土地,擅自与2007年4月签订协议,非法出卖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造成了广大村民严重失地,仅剩人平0.1亩耕地左右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了当地村民激奋强烈抗议以至于发生群体事件(法制与社会湖北新闻中心网站曾作以报道),至今不能得到政府解决。开发商开发之后,又不经政府规划管理机关许可,不经建设管理机关批准,在洛阳镇书记黄志勇的授意下,擅自在货亭后面违法兴建一间三层门面房,以建筑成本价550元/㎡再卖给原来霸占人的亲哥哥(原怡和路一组社员,原由一间住房强占成三间,由三间强占成五间门面房,又在门面房后面占用四间,现该村民共有九间三层,大部分房屋用来出租)。该违法建筑直接导致了罗赛澜养命货亭不能继续经营,让一个 4岁孤儿失去了仅有的生存保障。看着这么多的违法行为,我却无能为力,我的家庭都是农民,一来没有权利,二来没有钱财。 我曾多次上访,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是曾都区信访办说,在1992年,信访联合调查意见是永远有效的,属曾都区建设局管,曾都区建设局说,土地是洛阳政府批准了的,找洛阳政府,政府书纪黄志勇、镇长郝明国都推脱,说解决不了,作为当地的父母官,为什么不为民作主?这件事情不仅得不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并于2009年九月,以不正当理由(无任何文件)停发了我石灰厂生产所需的炸药,致使石灰厂停工10个多月之久,至今仍末恢复生产,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无疑是给这个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2009年1月5日兄弟因病去世,2009年3月30日母亲去世,2010年2月14日父亲去世)。 洛阳政委书记说:”不管我到哪里上访,哪怕找到国家主席也不管用,终究要回到他这里的,,我叫你搞不成;他还吓唬我,说我有企业,总会有求于他。我们的国家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人民公仆不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不把老百姓放在第一位,难道贫穷的农民就不是人吗?难道我们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在2010年3月15日,我再次要求恢复生产,洛阳政法委副书记任绍伟曾放言:表示可以恢复生产,但是必须答应条件,以后不准上访,并且写下书面保证,拿人民群众给予的权利要挟人民群众。“ 石灰厂的开办,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欠下银行贷款和借款高达40多万,这让一个普通并且不幸的家庭怎么承受的了巨额还款啊?我已经年过半百,石灰厂投资已经100多万了,这次石灰厂的停产让我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无底深渊,导致经济损失30多万,我儿子部队参军,报效国家,还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与2009年11月25号复员回家后,为了减轻我的负担,却没有外出打工,而是留在家里和我同甘共苦,女儿上高一,由于家庭的经济危机和石灰厂的停产,导致她精神上巨大的伤害,很害怕我的家庭再也无力承担她的学习生活费用。 我的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能还一间门面给这孩子,和得到我的损失赔偿,为什么迟迟不给予答复?不办理?我兄弟还是残疾人啊! 此致敬礼!
罗安义 2010年7月13日
各级残联的领导:
既然现在是网络时代了,为什么还要书面写报告交上来你们才会受理,你们办公室没有里配备的打印机,创新、创新、一直在提倡创新,你们还是木鱼脑袋吗?要敲敲了吧,你们拿国家的办公经费也不好了,为老百姓多办几件实事行吗,不要老是用老一套手法糊弄人,谢谢。
您好~~建议您以书面的信件形式寄来我会~~真实的反映事实情况以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我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5号~~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维权处收~~邮编430070
请问,怎样在此网站上投稿?应该把稿件发到哪里?
我身高一米二,手脚灵活,今年25岁,我是湖北荆门的,想找一份工作,我做过网店客服,做过模具包装及检验,以前学过一年电脑,想求一份我能胜任的工作最好是手工方面的!
我的联系电话是:13197125016 13135983329 望有意向的单位录用我,谢谢
您好!
我叫夏晓青,需要帮助的是一位16岁的女生。她叫章学凤,今天16岁。是湖北荆州市松滋县杨家场镇水原淌村五组的村民。在她五个月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去世了,他爸爸现在是53岁。家里特别特别困难,然后父亲是一个老实的人,每年种田也完全落不到钱。
后来,一个58岁的妇女招女婿,父亲就带着她去了。因为他们家是用石头搭的房子住的,现在真的是非常危险而且家里也非常穷。
章学凤从小酒非常懂事,承担家里的家务,在12岁的时候,她就想帮家里减轻负担,然后就去表姐家帮他们带小孩,每个月300块钱。但是她的表姐和表姐夫是有黑道背景的,每天回家之后,像是心情的发泄一样,会打她一顿。那一次,是她的表姐夫在扇她耳光的时候,下手很重,打到了眼睛,从此,视力就直线下滑。现在更加是只有一道白光。
直到现在这种严重的情况之后,家里向银行贷款4000元,在荆州市人民医院做了一次检查。检查的结果是情况非常严重,如果今年不做手术,就永远不会有回复光明的希望。需要到武汉的爱尔眼科医院做手术,而且是越快做手术越好。最乐观的是今年做手术,视力有可能恢复到0.6—0.7.否则,为防止病毒的传播,还要摘掉眼球。现在家里已经为那4000元的银行贷款发愁了,更别提高昂的手术费用,医生初步估计是最少4万元。
所以我想知道就是残联有没有相关的救助计划或工程。我真的希望社会可以帮助到她。主要是她现在的状况真的是非常紧急!!!
她的联系电话是13307210093 她看不到,所以如果大家想联系她的话请直接打电话。
还有她的好朋友:15171642679
我是夏晓青,这个是我的联系电话13419602536
现在真的是情况紧急,我希望大家都能够帮助到她
我叫陈细文,出生于一九五二年二月,现住大冶市还地桥镇板桥村五组,双腿均以致残,是国家认定的二级残疾人,近年来为双腿花费医疗费用年平均3000余元,每间三年还要更换一次腿内不锈钢夹板花费人民币数千元,劳动力己经丧失,日常生活也无法治理。我于1979年结婚,有5个子女,现有2子女未成年,我父陈新发系大冶信用社退休职工,己于二00二年因病去逝,父亲生前一直供养我,并负责子女的读书费用,我父死后我多次写信到大冶市信用社要求其给予一定额度的遗嘱生活困难补助,也向市残联作过反映但均无结果。迫于无赖我和爱人带着子女在还地桥市场做点小生意,前年我妹妹把她的滩位低价转给给了我,也到土地部门办了交费手续,全家人娲居在滩位里,由于大雨大漏,小雨小漏,我只好求亲戚、朋友借钱把滩位进行改造,现在只做到一半却遇到困难:一是资金不足,该借的都借了,再借确实好难;二是城管已交纳了一定费用,但政府阻止不让再做说交费未到位……迫于无赖特写信市残联请求帮扶,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和睦社会,我相信市残联、政府对一个残疾弱者会给予帮扶,让我有生活之所、洒身之处。
迫在眉睫,望早解决!!!
致
礼
陈细文
联系电话:15871175850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